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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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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1年第2号)

2012-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二年一月

  重要提示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8年10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188号)和《关于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8】473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10日正式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本基金所投资的各种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1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1年12月10日。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合同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合同。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08年12月10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总经理:单宇

  成立日期:2004年6月11日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编号:A039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704226

  联系人:吕日

  电话:010-66295888

  股权结构

  ■

  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总经理办公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监察稽核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登记清算部、研究部、基金管理部、交易部、专户管理部、金融工程部、营销策划部、渠道销售部、机构理财部十五个职能部门及上海分公司;本公司设督察长,分管监察稽核部,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1993年4月至1996年7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6年7月至1997年10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科员、秘书处副处级秘书;1997年10月至2000年4月,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处党组秘书、副处长、处长;2000年4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汕头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2004年9月至2008年9月,任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2008年9月至2010年8月,任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2010年8月至今,任吉林大学商学院教师。

  杨树财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吉林省高级职称评委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会计委员会执行委员。历任广西北海吉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

  齐伟丽女士,董事,会计师。历任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工程师,中软总公司多维公司会计师,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财务部长,中辉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新疆中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天高科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京发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副总经理。

  彭铭巧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黑龙江证券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交易员、研究员,特区时空杂志社编辑,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海口营业部研究员,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研究室经理,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理财主管;现任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邱建武先生,董事,高级工程师。历任廊坊市轴瓦厂团支部书记,河北省粮油工业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河北省粮油集团公司副总裁、党委常委,河北省粮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河北省商贸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河北省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现任河北省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省机械工业供销协会名誉理事长,河北省商业会计学会名誉会长。

  单宇先生,董事,大学本科。15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历,历任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管理总部证券投资管理部经理,吉林省宝路达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副总经理、监事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合规总监;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田瑞璋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副部级),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央金融工委委员(副部级),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全国政协委员、工商东亚董事长;现任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常务副会长(中组部任命、副部级)、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渤海银行独立董事、晋商银行独立董事。

  金硕先生,独立董事,教授。历任吉林大学总务办公室副主任、副教授、教授,长春税务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长春市政协委员,吉林省政协委员、文教卫生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吉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

  关雪凌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东欧中亚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特约高级研究员、中国俄罗斯东欧中亚学会常务理事。

  2.监事会成员

  何俊岩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吉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吉林省证券业协会副会长,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绍科先生,监事,大专,高级经济师。历任北京新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联合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北京莱富建设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北京绿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现任中辉国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杨晓燕女士,监事,哲学硕士,金融学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17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现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经理。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单宇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王兴宇先生,副总经理,美国宾西法尼亚印第安那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依阿华大学法律学硕士;具有6年基金从业经历和5年保险从业经历,曾任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宣传公关及法律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先后任职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9月加盟本公司。

  仝岩女士,副总经理(2011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80号文核准),管理学硕士;曾任金融街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服务中心主任,长城人寿保险公司筹备组副组长,金融街商会副秘书长,北京华融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加盟本公司,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吕日先生,督察长,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担任吉林省证券公司长春北国之春营业部副经理、延吉证券营业部副经理、营业机构管理部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营销交易管理总部总经理。2008年11月加盟本公司。

  4.本基金基金经理

  ■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单宇先生: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庞飒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大学生命科学院理学硕士学历,11年证券从业经验,曾担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行业分析师,富国基金行业分析师,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投资部副总监、高级研究员、研究主管、基金经理。2010年5月加盟本公司。

  张岗先生: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健桥证券股份公司行业公司部经理,天治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员、天治财富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3月-2007年4月),投资副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专户投资部总监助理、副总监。2010年4月加盟本公司,现任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研究部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于鑫先生: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MBA,CFA;10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05年加盟本公司。

  李骥先生:首席策略分析师,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2007年9月加盟本公司,曾任研究部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1 年3 月31 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13,125.16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021.99 亿元,增长4.65%。2011年一季度,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472.3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23%;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1.71%,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19%;利息净收入716.3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27%;净利差为2.58%,净利息收益率为2.69%,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0.28 和0.30 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31.54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29%。其中,结算、理财、电子银行、贷记卡及保理等重点产品快速增长,收入结构日趋合理。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及悉尼设有分行,在莫斯科设有代表处,设立了湖北桃江建信村镇银行、浙江苍南建信村镇银行、安徽繁昌建信村镇银行、浙江青田建信华侨村镇银行、浙江武义建信村镇银行、陕西安塞建信村镇银行、河北丰宁建信村镇银行、上海浦东建信村镇银行、苏州常熟建信村镇银行9家村镇银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全行已安装运行自动柜员机(ATM)39,874台,拥有员工313,867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2010年共获得100 多个国内外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商业银行品牌十强”列第二 位,在“全球银行品牌500强”列第13位,并被评为2010年中国最佳银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Interbrand2010年度最佳中国品牌价值排行榜”列第三 位,银行业第一位;被《亚洲金融》杂志评为2010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连续三年被香港《资本》杂志评为“中国杰出零售银行”;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中国红十字杰出奉献奖章”。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130余人。自2008年以来中国建设银行托管业务持续通过SAS70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1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195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2010年初,中国建设银行被总部设于英国伦敦的《全球托管人》杂志评为2009年度“国内最佳托管银行”(Domestic Top Rated),并连续第三年被香港《财资》杂志评为“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服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服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史鹏浩

  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佺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8013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肖 钢

  联系人:宋亚萍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4946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陈春林

  电话:010-68858117

  传真:010-66415194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www.psbc.com

  (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236

  客户服务电话:010-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宋晓明

  电话:010-65541585

  传真:010-65541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林芳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户服务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95559.com.cn

  (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李洋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11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99

  客户服务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网址:www.ecitic.com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李清怡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400-8888-00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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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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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丁思聪

  电话:0571-8511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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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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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祝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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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551-22721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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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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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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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6或40088-88506

  网址:www.dfzq.com.cn

  (2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42 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黄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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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6841997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健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9)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30)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338

  传真:010-88085344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32)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法定代表人:高竹

  联系人:高克南

  电话:0755- 82545707

  传真:0755-82545500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33)恒泰长财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280号科技城2层A-33段

  办公地址: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280号科技城2层A-33段

  法定代表人:赵培武

  联系人:曲志诚

  电话:0431-82945299

  传真:0431-82946531

  网址:www.cczq.net

  (3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苏卓仁

  电话:0769-22112062

  客户服务电话:961130(省内直拨,省外请加拨区号0769)

  网址:www.dgzq.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王广辉

  电话:010-66295872

  传真:010-66578680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联系人:徐建军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 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 李晓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联系人:朱锦梅

  电话:010-68015062

  传真:010-68018480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魏星

  五、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一)本基金名称: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基金类型:债券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方向

  (一)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确保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较高总回报率,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网上申购,公开增发新股、可转换债券转股、股票或可分离交易债券派发的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降低权益类头寸波动对基金收益的影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将在其上市后的60个交易日内卖出,被动持有的权证在其上市后10个交易日内卖出。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和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创新的证券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准政府信用债券除外)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50%,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积极投资、稳健增值”的投资理念,在保持组合较低波动性的同时,采用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和多种积极管理增值手段,实现较高的总回报率。

  1.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利率预期策略

  利率预期策略是债券型基金采用的最基本的策略,主要通过对组合久期的控制实现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管理。本基金以“目标久期”管理作为利率预期策略的核心内容,通过深入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宏观政策导向,判断市场利率变动的趋势和幅度。运用敏感性分析,模拟利率变动的多种可能性,测算业绩比较基准与投资组合在利率变动情况下,由久期驱动的损益状况,并根据投资组合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组合的目标久期区间。

  具体来说,“目标久期”的确定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宏观经济分析。基准利率的变动是由一国的宏观经济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因此,宏观经济的研判是债券投资的首要任务。本基金对反映宏观经济变化的各种变量,如消费、投资、进出口、资金流向等因素进行持续的跟踪与分析,考察宏观经济的运行趋势及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地位,合理预期宏观经济政策(包括财政与货币政策)的最新取向。

  第二,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分析。市场利率的变动主要体现为对未来政策(尤其是货币政策)的预期,而宏观政策的变动取决于宏观经济的发展态势。本基金除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数据,还将目前的经济数据表现与历史的经济周期进行比较,判断当前的宏观环境对市场利率的影响方向和幅度,以及投资人的一致预期如何影响市场利率变动的时间和方式。

  第三,目标久期分析。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利率所处经济周期的分析,并结合当前市场的利率水平,确定组合目标久期变动的方向。一般来说,在利率上行通道中,应缩短目标久期以规避利率风险;在利率下行通道中,应拉长目标久期以享受债券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本基金在预测目标久期变动方向之后,运用敏感性分析,模拟利率变化幅度的多种可能性,考察比较基准与投资组合在利率变动时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组合的目标久期区间,有效控制风险,获取投资收益。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变动可以分为平行移动和非平行移动两种。平行移动指各期限的收益率对于利率变动做出相同幅度的变化,包括向上平行移动和向下平行移动;而非平行移动则指各期限收益率对于利率变动产生不同的调整幅度,收益率曲线的斜率、形状都会发生变化。实际上,收益率曲线经常呈现非平行化移动。

  如果收益率曲线不是平行移动,则久期相同的投资组合的表现可能差异较大。本基金在久期确定的前提下,根据收益率曲线非平行变化的预期,通过各种情景分析,进一步优化组合的期限结构。具体有三种方式可以选择: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子弹策略将各个债券的偿还期限高度集中于收益率曲线上的一点;哑铃策略将债券的偿还期限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两个极端;梯形策略则让每个偿还期限的债券所占比重相当。在选用具体的策略时,本基金会综合考虑通胀的短期和长期趋势、各个期限结构债券的收益变化特性等因素,构建合适的期限组合。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在确定组合久期和期限结构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利差情况,以及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市场间同一交易品种的利差,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较高投资收益。

  此外,随着债券市场的不断深入发展,本基金将加强对资产支持证券等创新品种的投资,获取超额收益。

  (4)骑乘策略

  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骑乘策略的关键影响因素是收益率曲线的陡峭程度。若收益率曲线较为陡峭,则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有较大下滑,进而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

  (5)信用投资策略

  信用债券投资是利率风险管理与信用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是本基金提高固定收益类投资总回报率的主要增值方式。具体来说,本基金对信用债券的投资包含个券精选策略和利差交易策略,其中,对个券的筛选是信用投资策略的基石。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发展前景、企业自身状况等多重因素的综合考量对企业进行评分,并在评分的基础上,建立信用债券债券池,然后,根据既定的目标久期进行个券和利差的投资。

  ①个券精选策略

  首先,根据对未来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的预测、行业发展前景的研判,全面评价企业经

  营的宏观环境,并给出一个综合的分值,这部分分值在评分体系中的权重为40%。

  其次,利用公开的信息,充分衡量债券发行人的监管环境、公司背景、竞争优势、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经营风险,这部分分析仅针对企业债、公司债等中长期债券,而不适用于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券。在长期信用债券的评分体系中,这部分分值所占的权重为10%。

  再次,运用成熟的ZETA评分模型评价债券发行人的财务风险,利用资产收益率、收益稳定性指标、债务偿付能力指标、累计盈利能力指标、流动性指标、资本化程度的指标、规模指标这七个变量进行综合评分。在长期信用债券的评分体系中,这部分分值所占的权重为50%;在短期信用债券的评分体系中,这部分分值所占的权重为60%。

  最后,将每个债券发行人的各部分分值予以汇总,将评分由高到低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评分越高,表明信用风险越小,投资的安全性越高。评分在E以上的债券可以进入信用债券债券池,成为本基金投资的对象。

  ②利差交易策略

  信用债券相对于国家债券(国债、央行票据等),存在着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这

  集中体现为信用债券对同期限无风险利率的利差。根据历史的数据,不同期限、不同等级的信用债券具有稳定的利差,当利差与历史均值出现较大偏离时,往往意味着投资机会。本基金将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买入利差扩大的信用债券,卖出利差缩小的信用债券,获得利差向均值回归带来的资本利得收益。

  (6)回购放大策略

  回购放大是一种杠杆投资策略,通过质押组合中的持仓债券进行正回购,将融得资金购买债券,获取回购利率和债券利率的利差,取得高于资产规模所能支撑的收益率。回购放大可以通过数次层层迭代,放大的倍数取决于对回购利率的判断与把握。影响回购放大策略的关键因素有两个,一是回购资金成本与债券收益率的关系,只有当债券收益率高于回购资金成本时,放大策略才能取得正的回报;其次,当放大倍数超过1时,应确保现金流的前后衔接,使得放大策略可以持续进行。

  该策略在资金相对充裕的情况下是风险很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在银行间正回购的比例上限为40%,杠杆率相对较高,基金管理人会在无新股发行期间,利用市场利率的平稳时期,使用基础组合持有的债券进行回购放大,融入短期资金滚动操作,同时选择2年以下的短期债券进行投资,获取利差收益。

  (7)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债券,投资人在一定条件下具有转股、回售的权利,因此其理论价值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转债内含选择权的价值。本基金投资可转债的主要目标是降低基金净值的下行风险,通过投资可转债转换成股票,保留参与股票价格上涨的潜在收益。总体来看,本基金的可转债投资有两个基本思路:

  第一,积极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积极管理策略,重视对可转债对应股票的分析与研究,主要对公司的基本面深入研究,包括其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公司成长性、市场竞争力等,并参考同类公司的估值水平,判断可转债的股权投资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算可转债的转换期权价值,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债。

  第二,一级市场申购策略。目前,可转债均采取定价发行,对于发行条款优惠、期权价值较高、公司基本面优良的可转债,因供求的失衡,会产生较大的一、二级市场价差。因此,为增加组合收益,本基金将在充分研究的前提下,参与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稳定收益。

  本基金持有的可转债转股后,将在转股后的60个交易日内卖出持有的股票。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是固定收益产品中较为复杂的品种。自2005年以来,我国有多单资产支持证券产品问世,大体来看,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将应收帐款等资产打包,设计出证券化产品;第二类是银行将个人抵押贷款、汽车贷款、不良贷款等资产打包,形成证券化产品。从规模上看,显然后一类银行作为发起人推行的证券化产品规模较大,但无论哪类产品,目前的市场流动性都比较差。

  考虑到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目前的特性,此时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采取的是一种买入持有策略,着重资产支持证券相对于其他债券品种的较高收益率溢价,以流动性换取收益性,在资产规模稳定、赎回压力较小、低利率周期的条件下适用于这种策略。展望未来,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必将日益完善,向美国等发达市场靠拢,到那时,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大大增强,投资策略也将更加灵活。

  2.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公开增发新股。由于一级市场股票供应的稀缺性,股票上市后的溢价使得新股申购成为一种低风险的投资策略。当股票市场呈现上涨趋势时,网下申购新股的收益率高于网上,但当股票市场持续下跌时,网下申购将获得负的收益率。与网下申购相比,网上申购在上市短期内卖出股票所获得的收益率较低,但相对稳定,风险较小。因此,本基金为确保基金收益的低波动性,仅进行网上申购。

  本基金从公司基本面、新股内在价值、申购收益率测算等四个方面制定投资策略。

  第一,公司基本面分析。本基金通过对发行新股公司的行业景气度、财务稳健性、公司竞争力等方面展开分析,选择具有成长空间的行业中盈利能力稳定、偿债风险较低的公司,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组织控制等因素,确定公司基本面的状况。

  第二,新股内在价值分析。采用定量的方法,从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两方面测算新股的内在价值。首先,运用现金流贴现、EVA等定价模型,评估公司股票的绝对价值;其次,结合PE、PB等相对价值方法,参考同类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综合确定新股的上市价格。

  第三,申购收益率测算。本基金只能参与新股网上申购,根据以往新股申购的中签率以及上市首日涨幅,结合当前市场的资金面,测算出新股申购的收益率区间。当新股申购的预期收益率高于资金成本时,参与新股申购。多只新股同时发行时,选择预期收益率最高的新股优先申购。

  第四,参与规模与退出时机。本基金综合考虑新股预期收益率、新股发行的节奏以及基金目前的股票仓位等因素,确定参与申购的资金规模。预期新股的收益较为可观时,应动用组合中较大比例的资金进行申购,反之,则应适当参与。

  基金持有的新股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根据新股上市后股票市场整体的运行态势、发行公司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变化等因素,在60个交易日内择机卖出。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权证,仅被动持有股票或可分离交易债券派发的权证,在其上市后10个交易日内择机卖出。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与获取稳定收益的前提下,对权证进行投资。运用期权定价模型确定权证的理论价值基准,同时结合权证标的股票的价格走势进行趋势分析,确定权证的参与规模与退出时机。

  八、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指数。

  中债总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权威性,并得到市场和投资者的广泛认可,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债券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及时对外公告。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在债券型基金产品中,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直接参与二级市场股票、权证投资的债券型基金,高于纯债券型基金。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投资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网上申购,公开增发新股、可转换债券转股、股票或可分离交易债券派发的权证。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

  注:①根据《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准政府信用债券除外)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50%,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②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2月10日,截至2011年9月30日,本基金成立不满三年。

  ③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十二、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1年第2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及“其他内容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代销机构、注册登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五)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内容,并说明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的代销机构和日期。

  (六)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截止日期更新为2011年9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七)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净值表现”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在“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九)在“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具体服务内容。

  (十)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四)从本基金2011年第1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1年6月10日到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1年12月10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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