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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第四季度报告2011年12月31日 2012-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0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图:嘉实优质企业股票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12月8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由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自2007年12月8日(含当日)起,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注2:按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八条((二)投资范围和(八)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的规定:(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4)《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是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后公告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不同,未与其他投资组合进行业绩比较。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通胀压力逐步缓解,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货币政策开始有所微调,但尚未开始实质性放松。国内持续较长时间的货币紧缩政策对实体经济和企业利润造成的影响日益显现,中小企业以及部分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报告期内,市场在短暂的反弹之后开始重新向下调整,主要源于企业业绩下滑、一级市场持续抽血以及中小盘股估值偏高,欧美的债务问题和经济低迷也影响了市场情绪,市场如我们预期仍呈现震荡探底的格局。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严格地进行选股,并对组合内个股进行排查,减持了一些业绩可能下调的中小盘股。报告期内,本基金重点增持了稳定增长且现金充裕的行业和相关个股,如食品饮料、银行、养殖、品牌服装、安防等;重点减持了业绩下滑压力较大的行业,如采掘、机械、家电。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0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9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6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新的一年,中国经济将处于“衰退”与“转型”的双重影响过程中。传统的增长模式面临各种挑战,相关的投资标的缺乏系统性机会;新兴产业和新的商业模式多数还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更多的政策扶持和市场推动,A股市场相对缺乏直接相关的投资标的,而且多数面临着估值较高、业务转型或盈利前景不明等问题的困扰。 尽管经济层面缺乏亮点,但随着A股市场整体估值水平不断下移,尤其是部分优质中小盘成长股估值显著下降,价值成长型投资者将迎来非常难得的建仓机遇。当然,我们认为中小盘股整体而言依然面临着严峻的估值下移压力,因此本基金将继续更加严格地进行选股,优先投资于稳定增长且现金充裕的优质龙头企业,同时积极投资于被市场错杀的优质中小盘股。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2011年5月27日,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五粮液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本基金投资于“五粮液(000858)”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五粮液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五粮液”股票,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他九名证券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他九名证券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320号); (2)《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公告的各项原稿。 7.2 存放地点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 查阅方式 (1)书面查询: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1:30,13:00-17:30。投资者可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jsfund.cn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00-8800,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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