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2月3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编号:2012-010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2年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经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吴尧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从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附:吴尧富简历

  吴尧富,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9年9月,住绍兴县柯岩街道州山村,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包布带技术中心副主任、包布带技术科长、党总支委会。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监、高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存在任何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2-009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莫雪虹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以3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选举莫雪虹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从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2-008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2日14: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董事长吴培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参会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议案表决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5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会议选举吴培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吴培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吴琼瑛女士、吴兴荣先生、黄凯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决定聘任黄如群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吴琼瑛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吕敏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定由吴培生先生、吴兴荣先生、陈显明先生三人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由吴培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定由吴培生先生、蒋文军先生、陈显明先生三人组成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由蒋文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定由吴培生先生、蒋文军先生、陈显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由陈显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定由吴兴荣先生、蒋文军先生、陈显明先生三人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由蒋文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决定聘任李月琴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独立董事意见

  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吴培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吴琼瑛女士、吴兴荣先生、黄凯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如群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吴琼瑛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聘任吕敏芳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附:简历

  一、总经理简历

  吴培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出生于1947 年5 月,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从事橡胶业近30年。历任州山橡胶五金厂厂长、绍兴县胶带厂厂长、绍兴三力士橡胶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先后当选为绍兴县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胶管胶带协会副理事长。曾多次荣获浙江省优秀企业经营者、全国橡胶行业科学发展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2006 年5 月,其撰写的论文《创新发展打造三力士国际品牌》荣获2006 年中国胶带发展论坛优秀论文。吴培生先生持有三力士股份7,970.4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49.87%,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女儿吴琼瑛女士现任公司董秘,持有公司股份313.20万股,共同构成实际控制人,吴培生先生与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存在任何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副总经理简历(3名)

  吴琼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出生于1972 年9 月,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员。曾任绍兴县物资局会计、绍兴三力士橡胶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人力资源部部长、浙江省区域经济合作企业发展促进会第一分会副会长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绍兴捷特传动带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浙江路博橡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吴琼瑛女士未三力士发起人之一,持有三力士股份313.2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96%,其父吴培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70.4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49.87%,为公司控股股东,二人共同构成实际控制人。除与吴培生先生为父女关系,吴琼瑛女士与本次换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存在任何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兴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出生于1962 年5 月,高中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绍兴三力士橡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6 年被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授予2005 年度全国胶管胶带工业突出贡献奖。吴兴荣先生持有三力士股份54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38%,为公司成立发起人之一,与公司董、监、高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存在任何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凯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出生于1971 年11 月,大学学历,民主建设党成员。曾任浙江天乐集团嵊美电声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天乐集团进出口部部长、中澳合资南粤电声厂厂长、三力士香港公司、香港力三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捷特传动带有限公司董事。曾荣获"绍兴县十佳青年科技人才"称号。2007 年被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评为2006 年度全国胶管胶带工业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黄凯军先生持有三力士股份44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2.75%,为公司成立发起人之一,与公司董、监、高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存在任何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财务总监简历

  黄如群,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出生于1972年1月,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曾任嵊州市建筑质监站财务负责人、绍兴县城建集团财务部经理、绍兴市卫生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等职,持有三力士股份8万股,占股本总额的0.05%,与公司董、监、高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存在任何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董事会秘书简历

  吴琼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出生于1972 年9 月,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员。曾任绍兴县物资局会计、绍兴三力士橡胶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人力资源部部长、浙江省区域经济合作企业发展促进会第一分会副会长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绍兴捷特传动带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浙江路博橡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吴琼瑛女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电话:0575-84365558,传真:0575-84318666,邮箱:wqy@sanlux.org,地址:浙江省绍兴县柯岩街道余渚村。

  吴琼瑛女士未三力士发起人之一,持有三力士股份313.2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96%,其父吴培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70.4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49.87%,为公司控股股东,二人共同构成实际控制人。除与吴培生先生为父女关系,吴琼瑛女士与本次换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存在任何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吕敏芳,女,1983年生,本科学历。2006年6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行政办,2007年10月起任职于公司董秘办,一直从事信息披露等工作。吕敏芳女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电话:0575-84313688,传真:0575-84318666,邮箱:lmf@sanlux.org,地址:浙江省绍兴县柯岩街道余渚村。

  吕敏芳女士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六、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李月琴,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出生于1963年3月14日,大专学历,1980年至2006年,曾任州山纺织厂、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助会、出纳、主办会计、仓库会计等职,2006年起任公司行政办主任,现任公司内审部主任。公司成立发起人之一,认购三力士股份281.9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76%,与公司董、监、高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存在任何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2-007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临时议案提交。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2月2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1日下午15:00至2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浙江绍兴县柯岩街道余渚村)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培生先生主持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4,246,5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475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4,246,2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4754%。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2%。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无提案被修改或否决的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逐项审议、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吴培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246,21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7%。

  (2)关于选举吴兴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246,21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7%。

  (3)关于选举吴利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246,21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7%。

  2、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蒋文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246,21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7%。

  (2)关于选举陈显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246,21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7%。

  3、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莫雪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246,21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7%。

  (2)关于选举薛海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246,21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7%。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246,21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7%;反对36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浙江路博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246,21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7%;反对36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受让浙江路博橡胶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246,21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7%;反对36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246,21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7%;反对36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舆 情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综 合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