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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零七 公告编号:2012-004TitlePh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2-0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权结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众投资公司)因经营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该笔授信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本担保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二OO二年一月四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现代之窗大厦A座25层

  法定代表人:李云霞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2.股权结构:

  ■

  3.广众投资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35.82万元,净资产为427.88万元,负责总额7.94万元,利润总额-30.62万元,净利润-30.62万元。截止201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421.57万元,净资产为421.57万元,负债总额0元,利润总额-6.32万元,净利润-6.32万元。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综合授信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1月16日,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中信银行给予广众投资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使用期限为壹年,综合授信额度可用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开立信用证、打包贷款、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开立担保函或乙方认可的其他授信业务种类。广众投资公司申请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业务种类、额度、期限、用途等以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2、针对综合授信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2月2日

  贷款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

  贷款期限:壹年

  贷款用途:用于预付货款,未经中信银行书面同意,广众投资公司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3、针对综合授信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1月16日

  保证人: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亿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针对综合授信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1月16日

  抵押人: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

  抵押担保物:公司自有物业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25,162,531.57元。

  抵押权行使期间: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广众投资公司为开展新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2亿元授信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贸易融资,解决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广众投资公司未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0075万,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613%,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综合授信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抵押合同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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