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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同力水泥 编号:2012-005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2012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召开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12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4、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请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对201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为此,拟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已连续为公司服务多年,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增设海外事业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增设海外事业部。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同力水泥 公告编号:2012-006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2月24日 上午9:00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2月20日交易结束后,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24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协议受让义马水泥100%股权及对其增资、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本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关于选举蔡永灿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石文正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5、关于聘请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1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亲赴登记地点登记、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时,需同时以传真方式或其他方式提交本条第(四)项所列相关文件。

  (二)登记时间:2012年2月2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920室

  2、联系人:王彦奇、任聪

  3、电 话:0371-69158113

  4、传 真:0371-69158112

  (二)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临时股东大会文件汇编。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表决事项如下:

  1、关于协议受让义马水泥100%股权及对其增资、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关于选举蔡永灿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关于选举石文正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关于聘请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请将表决意见的□中划∨,其他的□中划×。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日期: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201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关于聘请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等相关材料,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了多年优质的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业务水平较高,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盛杰民 朱永明 杨钧

  二O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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