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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SST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2-003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2年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整改报告中专项审计工作计划的安排,自2011年12月0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内审部对公司规章制度的适当性进行了专项审计。经查发现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瑕疵,现予以修订: (一)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1、第十一条:原为“总经理行使《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的职权。” 现改为:“总经理行使《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的职权。” 2、删除第十三条:“(二)主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修订《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第二条:原为“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会以及董事会属下机构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现改为:“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总经理负责,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 (三)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五条:原为“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现改为:“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应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四)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五条: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现改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应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五)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中原为“上述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在50万元以上以及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5%的关联交易。” 现改为:“上述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人民币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5%的关联交易。” (六)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1、第七条:原为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权限:“(一) 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30%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 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10%的单项投资(不包括合资、合作组建公司)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执行。 (三) 超出董事会及总经理审批权限的对外投资,应根据《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并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现改为: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权限:“(一)12 个月内对外投资的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二)超过董事会审议权限的对外投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第九条:原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现改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七)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条中原为“内审机构受审计委员会和公司总经理领导。” 现改为:“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全文的披露媒体均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2月7日
股票简称:SST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2-004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将召开本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2月24日10时30分 2、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807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2012年2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特别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续聘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2012年2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2月23日9:00—17:00;2月24日开会前半小时。 2、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3、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807室 4、联系电话:010—68784092 5、传真: 010—68784093 6、联系人: 蔡伟勤 7、邮编:100037 (四)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7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表决事项:
注:投票方法 1、 同意表决事项,在“赞成票”栏下画“O”; 2、 不同意表决事项,在“反对票”栏下画“O”,并说明理由; 3、 对表决事项不发表意见,在“弃权票”栏下画“O”,并说明理由; 4、 选项内容只能选择一项表决意见,多选、不选或涂改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010 证券简称:SST华新 公告编号:2012-005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2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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