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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2-002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2年2月9日上午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彦伶先生主持,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朱煜、郇绍奎、徐扬向董事会提交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1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5,599.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67%;实现净利润15,807.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92.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32%。 2012年度预算:实现营业收入120,00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00万元。(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母公司会计报表,201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20,186,065.82 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12,018,606.58元,再减去2010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6,500,000元,剩余利润101,667,459.24元; 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21,030,136.79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22,697,596.03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1年末总股本84,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8,45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鉴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较高而注册资本较小,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及股本扩张的需要,董事会提出的201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1年末的总股本84,5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股本67,6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52,100,000股。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朱煜、郇绍奎、徐扬发表了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土地租赁、房屋租赁及综合服务等有关业务上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666.81万元。 关联董事王彦伶、杨世明、叶晨清、曹东英、赵义恒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为1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其中: (1)混用额度8000万元,额度种类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和即/远期信用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余额不超过2500万元;(2)出口押汇额度1000万元;(3)非融资性保函额度1000万元;(4)额度有效期:2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现阶段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等因素,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其余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对该议案项下的第五项、第六项和第十一项议题,修订如下: 五、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2012年2月10日。 六、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46.52元/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之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十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调整事项由全体董事逐项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进行了调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期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进行了调整,为保证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的期限,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签署、修改、补充、批准与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协议和文件。 3、如国家相关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4、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7、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登记、锁定和上市等事宜。 8、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在该分配方案获得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实施完毕后,由董事会据此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2月1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2-003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3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2月9日如期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茂林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对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1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母公司会计报表,201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20,186,065.82 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12,018,606.58元,再减去2010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6,500,000元,剩余利润101,667,459.24元; 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21,030,136.79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22,697,596.03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1年末总股本84,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8,45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鉴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较高而注册资本较小,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及股本扩张的需要,董事会提出的201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1年末的总股本84,5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股本67,6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52,100,000股。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2-005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在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屋租赁及综合服务等有关业务上与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星集团”)发生关联交易。2012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建厂房的建设完成尚有一段时间,根据方便运营及管理的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增加租赁七星集团的厂房,面积1,900.64平方米,年租金69.37万元。相应的综合服务费用亦有所增加。 2011年度,随着公司产品在TFT-LCD领域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东方光电”)、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京东方”)、 北京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视讯”)等公司主要在销售产品、备件及加工服务等有关业务上发生了多笔临时性关联交易,共计431.09万元。 预计2012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666.81万元,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上述事项经2012年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七星集团 1、基本情况 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6月成立,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注册资本90,264.9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岩。 经营范围:制造电子材料、元器件、零部件、机电一体化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七星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9.18%的股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3、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额 2011年度,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七星集团发生的土地、房屋租赁及综合服务总金额为2,771.08万元。 (二)电子城 1、基本情况 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1994年10月成立,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2号电子城科技大厦16层,注册资本1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岩。 经营范围:在电子城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电子设备、家用电器、通讯设备、电子系统工程的开发、销售、服务、维修;经济信息咨询;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房屋出租。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电子城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同受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额 2011年度,本公司与电子城发生的交易为电费,总金额为158.84万元。 (三)北京京东方光电 1、基本情况 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6月成立,住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8号,注册资本64,91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炎顺。 经营范围:生产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发、设计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销售自产产品;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及电子显示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北京京东方光电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同受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 正常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四)合肥京东方 1、基本情况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10月成立,住址为合肥新站区铜陵北路2177号,注册资本9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炎顺。 经营范围: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投资建设、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合肥京东方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同受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 正常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五)京东方视讯 1、基本情况 北京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1月成立,住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泽路11号一层,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炎顺。 经营范围:生产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TFT-LCD显示器、电视等终端产品及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备维修(需专项审批除外)。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京东方视讯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同受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 正常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与七星集团签署协议情况 (1)土地使用权租赁:本公司与七星集团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七星集团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M5、M2(一、二层)占用土地的使用权租赁给本公司,面积为20,611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01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27日,年租金为57.97万元。 (2)房屋租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七星集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七星集团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M5、M2(一、二层)、酒仙桥路2号及酒仙桥路4号的厂房租赁给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增加租赁七星集团的厂房,面积1,900.64平方米,年租金69.37万元,根据具体情况签署房屋租赁协议。 (3)综合服务:公司与七星集团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及《综合服务补充协议》。根据该等协议,七星集团向本公司提供水、电、暖气、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服务,该协议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综合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为:(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2)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当地的可比市场价格;或(3)若无当地的可比市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 2、与电子城签署协议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购买了电子城所属的M3厂房,根据合同的约定,M3厂房使用的电费由电子城向本公司收取并向相关单位缴纳。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4月22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公告》。 3、与北京京东方光电签署协议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与北京京东方光电在2012年度签订有关产品、备件销售及加工服务协议。 4、与合肥京东方签署协议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与合肥京东方在2012年度签订有关产品、备件销售及加工服务协议。 5、与京东方视讯签署协议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与京东方视讯在2012年度签订有关销售产品/配件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采购及销售系统,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2012年本公司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经营所必需,且各交易事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进行,市场价格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必须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后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王彦伶、杨世明、叶晨清、曹东英、赵义恒回避表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2-006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2年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唐飞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徐加力先生,财务总监张莉娟女士,独立董事郇绍奎先生,保荐代表人王东梅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2-007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2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3月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1日下午3:00至2012年3月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2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 (3)本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及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逐项审议《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9.1 定价基准日 9.2 发行价格 9.3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10、审议《修订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11、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期限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朱煜、郇绍奎、徐扬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2年2月1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内容。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5: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M2楼2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2月28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资本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1,投票简称:七星投票。 2、投票时间:2012年3月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3、股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下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下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下子议案2.2,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上述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1日下午3:00至2012年3月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如下: (1)服务密码申请流程: 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注册成功后,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 “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于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股东可向信息公司或信息公司委托的数字证书代理发证机构申请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交易系统或互联网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加力、储舰 联系电话:(010)64369908,(010)64361831-8115 传真:(010)6436990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M2楼2层 邮编:100015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56 万股,发行价格为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6,4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6,637,695.6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3月8日到账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04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中的规定,公司计入到发行费用中涉及媒体和路演推介等费用3,491,709.05元应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募集资金净额3,491,709.05元,已于2011年2月23日到账。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377,111,567.13元。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87,207,715.30元。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利息3,937,303.17元,支出银行手续费752.50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2,044,908.25元。 其中包括公司本年度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93,565,300.0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利息收入19,492.93元,累计使用金额为34,295,651.5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9,289,141.4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10年4月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项账户账号为110061073018010038116。 2012年1月17日,公司与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行博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对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资金进行专户存储。飞行博达专项账户账号为110061073018010060863。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的“半导体集成电路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北京七星华创集成电路装备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七星华创集成电路装备有限公司”与“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实施,项目实施地点由“北京市顺义区北京天竺出口加工区竺园三街6号”变更为“北京市顺义区北京天竺出口加工区竺园三街6号和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本公司M3和M4标准厂房内”。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2009年起至2010年一季度止,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半导体集成电路装备产业化项目”已先期投入105,524,604.57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105,524,604.57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0987号专项审核报告。201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2010年4月23日,上述置换事项完成。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49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使用4900万元; 2、201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TFT-LCD专用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99万元建设TFT-LCD专用设备产业化项目。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使用8099万元; 3、2010年8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6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使用6000万元。 4、2011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TFT-LCD专用设备产业化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同意以超募资金241.02万元对<TFT-LCD专用设备产业化项目>追加投资,使项目能顺利达产。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使用241.02万元。 5、2011年10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利息净收入共计9,356.53万元用于投资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2011年12月9日对飞行博达进行增资9,356.53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使用3,429.57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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