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07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2012-0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署情况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项目皖电东送淮南至上海特高压交流输电示范工程中中标,并于201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编号为临2012-003的相关提示性公告。公司按要求与项目单位浙江省电力公司签署了皖电东送淮南至上海特高压交流输电示范工程一般线路工程钢管塔采购合同(包14、包21、包25),合同总金额367,103,188.99元,公司近日收到合同原件。 二、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浙江省电力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下属的全资公司,是一家以电网经营为主的国有特大型能源供应企业,主要承担浙江电网的建设、运营、管理和经营,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优质的电力保障,促进全省电力资源优化配置。该公司是电力行业的AAA级信用企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本公司与浙江省电力公司有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多年来公司作为该公司众多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提供了大量的角钢塔、钢管杆和变电站构支架,并共同合作完成了多项国家电力输送重大工程。 本公司与浙江省电力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367,103,188.99元 2、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交货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至2013年4月30日。 3、合同付款方式:分预付款、备料款、到货款和质保金四次支付,支付比例为4:3:2:1。 4、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材料站车板交货。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总金额为367,103,188.99元,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8.44%,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2年、2013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造成合同的延迟履行或免除部分义务的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14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