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2-005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了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142000381,发证时间为2011年10月28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公司曾于2008年12月30日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将连续三年(即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1年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1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2-006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获得证监会 发审委审核通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2年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本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根据审核结果,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