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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2—004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董事刘其、冯大明和白小平“要求召开临时董事会”的书面提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董事会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可以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10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2012年2月15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2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刘其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联交易事项: 1、关于放弃三家子公司25%股份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我公司控股75%的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池”)、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蓝微”)和惠州市聚能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聚能”)三家子公司的外方股东香港创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创源”)拟将其分别持有的以上三家子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香港鼎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鼎祥”)。由于香港创源和香港鼎祥的股东均为惠州市上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上阳”)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其股权转让属于惠州上阳的内部资产调整,因此,董事会同意放弃对惠州电池、惠州蓝微和惠州聚能三家子公司25%的优先购买权,并报请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今日公告编号为2012—005的《关于放弃三家子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本次交易既是香港创源的内部整改,也是惠州上阳两个100%控股公司之间的资产调整,上市公司此次放弃对三个子公司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对上市公司本身没有产生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对下属三家子公司75%的持股比例和控股地位。董事会表决时,五位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由于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冯大明是惠州上阳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董事刘其、冯大明、李兵兵、钟晨和白小平兼任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因此刘其、冯大明、李兵兵、钟晨和白小平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 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冯大明、李兵兵、钟晨和白小平回避,由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举手表决,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议案。 2、关于惠州蓝微向德赛电子出让蓝牙检测设备的议案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蓝微原有的蓝牙项目已停产,该项目的专用检测设备闲置(目前仍在海关监管中)。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蓝微以总价人民币25.70万元转让给德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由于本公司董事刘其、冯大明、李兵兵、钟晨和白小平同时分别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副总裁或董事等其他职务,因此刘其、冯大明、李兵兵、钟晨和白小平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 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冯大明、李兵兵、钟晨和白小平回避,由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举手表决,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议案。 二、非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以下五个非关联交易议案: 1、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2、关于制定《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锋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从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锋简历请见附件)。 4、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3月5日下午在深圳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请见今日公告编号为2012—006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5、关于惠州蓝微设立香港合资公司的议案 2011年11月16日,公司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蓝微在越南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现惠州蓝微拟先在香港设立合资公司(合资方仍为韩国企业KANBAY CO.,LTD),再由香港合资公司在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外方以人民币650万元等值的外币现金投入,占股65%;惠州蓝微以部分现有设备折成现金等值人民币350万元投入,占股3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王锋先生简历 王锋,1979年2月出生,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2002 年7月至2010年5月,在惠州市德赛视听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会计、主任、副经理等职;2010年5月至2010年7月,任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主任;2011年7月起,在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2011年9月30日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届董事会审核了王锋先生的个人简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认为王锋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条件,其任职资格及本次提名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2—005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三家子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背景情况介绍 本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是分别控股75%的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和惠州市聚能电池有限公司的三家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三家子公司”),以及间接控股的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德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创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创源”)是本公司多家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另一方股东。 香港创源持有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及关联企业的股权如下: ■ 2008年11月20日,香港创源的投资人周子平先生将所持香港创源的全部股份,整体出让给由冯大明、丁春平、曾剑云和潘文硕代持的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详情请见分别于2008年6月26日和2009年4月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拟收购创源公司股份的公告》及《2008年度报告》)。2008年当年管理层对香港创源的收购,由于受外汇管制的制约,冯大明等四人无法换取协议项下外汇金额,并且按照中国法律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无法向转让方周子平支付股权转让款,同时还存在冯大明等四人代持股权等瑕疵,因此股权过户迟迟没有完成。2011年8月8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以实名制,在惠州成立了惠州市上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上阳”)。 2011年11月12日,周子平作为甲方,冯大明、丁春平、曾剑云和潘文硕四人作为乙方、惠州上阳作为丙方,三方共同签署了《三方股份转让协议》,三方约定:同意由惠州上阳向冯大明等四人收购原协议中周子平向冯大明及丁春平等四人转让的香港创源100%的股份,并由惠州上阳向周子平支付股权转让款,香港创源过户至惠州上阳名下。 2011年11月底,惠州上阳在香港注册成立了香港鼎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鼎祥”),香港创源和香港鼎祥均为惠州上阳的全资子公司。 香港鼎祥业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惠州市上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建设投资与贸易平台项目核准的批复”。 二、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原计划向香港创源发行股份购买惠州三家子公司25%股权,但由于香港创源系境外企业,政策上不具备可操作性,同时,由于香港创源名下还持有其他资产,难以彻底剥离。为此香港创源只能进行内部整合,即设立香港鼎祥并将这惠州三家子公司25%股权转让给香港鼎祥,这样本公司就可以通过向惠州上阳发行股份收购香港鼎祥100%股权的方式实现对惠州三家子公司25%股权的收购,从而实现这惠州三家子公司的整体上市。 目前,香港创源已草拟协议,拟向香港鼎祥转让惠州三家子公司25%股权,交易价格均为380万港元,合计1140万港元远低于2011年底上述惠州三家子公司对应25%的股权的净资产合计9578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由于本公司是本次香港创源拟转让股权的惠州三家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对本次转让有优先购买权。同时,惠州上阳是转让方香港创源和受让方香港鼎祥的股东,而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冯大明先生为惠州上阳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林军先生和职工监事丁春平先生均为惠州上阳的股东之一,且惠州上阳其他股东主要也为公司三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因此,惠州上阳、香港创源和香港鼎祥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2年2月15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三家子公司25%股份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该关联交易议案事前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议案审议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见下文)。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冯大明、李兵兵、钟晨和白小平回避了表决,由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举手表决,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议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股东大会通知请见今日公告编号为2012—006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创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大明 注册地址:Room 701,Metro CentreⅡ,21 Lam Hing Street,Kowloon Bay, Kowloon,HongKong 注册资本:1000万港元 主要股东:惠州市上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单一股东,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投资与贸易 截止2010年12月31日,香港创源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港币4837万元,负债总额港币247万元,营业收入港币0万元,净利润港币702万元。 由于香港创源的股东惠州上阳系本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因此香港创源系本公司关联方。 2、香港鼎祥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大明 注册地址:Room 701,Metro CentreⅡ,21 Lam Hing Street,Kowloon Bay, Kowloon,HongKong 注册资本:1200万港元 主要股东:惠州市上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单一股东,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投资与贸易 香港鼎祥投资成立于2011年11月28日,目前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或投资活动。 由于香港鼎祥的股东惠州上阳系本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因此香港鼎祥系本公司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香港创源持有的惠州三家子公司各25%的股权,惠州三家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惠州三家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1、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池”) 法定代表人:冯大明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6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10月22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有75%股权,香港创源持有25%股权 主营业务:无汞碱锰电池、锂离子电池和圆柱型锌空气电池及配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惠州电池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5,275.34万元,负债总额27,327.38万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52,982.11万元,净利润1,552.89万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惠州电池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7,955.91万元,负债总额68,078.46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118,285.49万元,净利润3,019.84万元。 2、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蓝微”) 法定代表人:冯大明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6号 注册资本:832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10月22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有75%股权,香港创源持有25%股权 主营业务: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池及电源管理系统、短距离无线通讯产品(蓝牙)、充电器、电源及电池配件的开发、生产、测试及销售,产品85%内销,15%外销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惠州蓝微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4,929.58万元,负债总额30,404.88万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96,271.66万元,净利润2,636.61万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惠州蓝微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5,646.58万元,负债总额64,293.19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173,188.08万元,净利润16,562.16万元。 3、惠州市德赛聚能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聚能”) 法定代表人:冯大明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号小区外-7地块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3月1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有75%股权,香港创源持有25%股权 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及零配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惠州聚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0465.80万元,负债总额11,337.42万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18,220.44万元,净利润18.19万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惠州聚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601.20万元,负债总额14,848.14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12,985.99万元,净利润-2,705.84万元。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由于本次交易的双方香港创源和香港鼎祥均为惠州上阳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属于惠州上阳的内部资产调整,交易双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交易价格为协议价格。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已分别草拟了《关于香港创源投资有限公司向香港鼎祥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25%股权的转让协议》、《关于香港创源投资有限公司向香港鼎祥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25%股权的转让协议》和《关于香港创源投资有限公司向香港鼎祥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惠州市聚能电池有限公司25%股权的转让协议》。 2、交易价格:香港创源拟向香港鼎祥转让惠州三家子公司25%股权的交易价格均为380万港元,合计1140万港元。 3、支付方式:香港鼎祥拟以现金方式向香港创源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主要经营资产是所持有的惠州三家子公司各75%股权,惠州三家子公司剩余25%的少数股权由惠州上阳通过香港创源间接持有,惠州上阳系本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持股公司。 目前,本公司正在筹划向惠州上阳发行股份购买惠州三家子公司25%股权的事宜。由于惠州三家子公司均系中外合资企业,本公司通过研究和论证,初步计划通过如下步骤实现对惠州三家子公司25%股权的收购:(1)由于香港创源除了持有惠州三家子公司25%股权以外还持有其他资产,剥离难以操作,故香港创源将其持有的惠州三家子公司25%股权,转让给惠州上阳100%持股的香港鼎祥;(2)本公司向惠州上阳定向发行股份购买香港鼎祥100%股权,进而间接持有惠州三家子公司25%股权,实现对惠州三家子公司100%持股。 董事会认为:一、本次交易本身属于惠州上阳的内部资产调整,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任何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对惠州三家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控股地位,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产生任何损害。二、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筹划中的后续重大资产重组的一部分,后续重大资产重组将解决经营管理团队持有惠州三家子公司少数股权的问题,使经营管理团队通过惠州上阳将持有本公司股份,实现经营管理团队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完成本公司对下属惠州三家子公司100%的控股,不仅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规模和盈利水平,也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三、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没有与以上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温绍海、陈国英、李春歌对《关于放弃三家子公司25%股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鉴于本次交易既是香港创源的内部整改,也是惠州上阳两个100%控股公司之间的资产调整,上市公司此次放弃对三个子公司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对上市公司本身没有产生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对下属三家子公司75%的持股比例和控股地位。董事会表决时,五位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十一、其他说明 经核查,前述香港创源、香港鼎祥和惠州上阳三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2—00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2年3月6日(周二)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3月6日(周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3月5日—2012年3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5日下午15:00至2012年3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2月28日(周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2601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2月28日(周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公司将于2012年2月29日(周三)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关于放弃三家子公司25%股份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披露情况请查阅今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2—005的《关于放弃三家子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股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股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2012年2月29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2012年3月6日14:00以前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 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对于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德赛电池”股票投资者,对议案投“同意”票,投票申报如下: ■ ②股权登记日持有“德赛电池”股票投资者,对议案投“反对”票,投票申报如下: ■ ③股权登记日持有“德赛电池”股票投资者,对议案投“弃权”票,投票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5日下午15:00 至2012年3月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和瑞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2、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0日 附件:(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二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2—00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德赛电池,000049)自2012年2月20日起开始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遇非交易日顺延),即最晚将在2012年3月18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将于2012年3月17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预计将在停牌期满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2—00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经营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1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11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2011年度,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是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势头强劲,销售业绩稳定增长。 2、上表中各项目指标变动幅度达30%以上,主要原因是2011年度公司盈利能力大幅增加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2012年1月1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1年度业绩增长预告》的临时公告。当时对2011年度整体预测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992.00万元 ~ 12,134.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约0.73元 ~ 0.88元。 本次业绩快报与前次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刘其、总经理冯大明、财务总监林军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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