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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近日公司收到了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河南省2011年度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科 [2012]8号),认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41000148。公司将根据河南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相关文件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将连续三年(即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1年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提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1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 2012-05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发明 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取得了5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这些专利的取得有利于公司发挥主导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的领先。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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