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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1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近日,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木公司”)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04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鲁科高字[2012]19号),欧木公司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3700019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欧木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可享受税率为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2011年度欧木公司已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2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1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四、其他说明
五、备查文件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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