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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利源铝业 股票代码:0025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0楼03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12年2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 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文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吉林利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但需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利源铝业、公司 指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利源铝业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 称:上海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08年7月2日 3、注册地址:嘉定区宝安公路2968号4幢105室 4、法定代表人:殷福海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4,150万 6、注册号码:310114001882983 7、法人组织机构代码:67629217-0 8、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14676292170 9、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10、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企业管理,商务咨询。(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11、经营期限:至2014年7月1日 12、出资人情况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无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上海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赛捷”)根据自身发展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利源铝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利源铝业股份9,34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99%。上海赛捷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利源铝业股票的可能,并将会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上海赛捷在2012年2月8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4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0.21%。2012年2月15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7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0.04%。2012年2月16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3,0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1.60%。2012年2月22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4,4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2.35%。2012年2月23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29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0.1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三、截止2012年2月23日收盘,上海赛捷仍持有利源铝业9,340,000股,占利源铝业总股本的4.99%。该部分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利源铝业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次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殷福海 日期:2012年2月2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殷福海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铝业 公告编号:2012-011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2月23日,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赛捷”)的书面减持股份的《告知函》,上海赛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8,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赛捷的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赛捷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2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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