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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2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昊天")已在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本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数字化印刷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博昊天。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分两期划至鸿博昊天在开户银行开设的专户,首期增资金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第二期增资金额划付后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同时,公司作为鸿博昊天股东,应当确保鸿博昊天遵守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二、鸿博昊天已在开户银行开设专户,账号为351008010018150065460,截至2012年01月20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5,046,203.79元。该专户仅用于鸿博昊天"北京数字化印刷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鸿博昊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鸿博昊天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但必须及时通知万联证券,并按月随同专户对账单一并向万联证券报送存单明细。鸿博昊天上述存单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鸿博昊天、开户银行三方共同保证上述存单到期后的本息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四、公司、鸿博昊天、开户银行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五、万联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和鸿博昊天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万联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鸿博昊天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万联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万联证券每季度对鸿博昊天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六、公司授权万联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白树锋、李鸿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鸿博昊天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鸿博昊天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万联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鸿博昊天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七、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5日前)向鸿博昊天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公司、万联证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八、鸿博昊天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万联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九、万联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万联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十、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万联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万联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万联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鸿博昊天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自本公司、鸿博昊天、开户银行、万联证券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万联证券持续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3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已于2012年2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2012年2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12年2月28日(周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长尤丽娟女士、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尤友岳先生、独立董事丁仕达先生、财务总监周美妹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娟女士和保荐代表人李鸿先生将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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