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12-00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2月22日,公司收到了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此次认定是公司自2008年获得首次认定以来的复审认定。 此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3700143,发证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1年公司已按照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3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