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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SINODATA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51号楼首享科技大厦6层) 2012-0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本项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沈飒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限售期满后,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人和朱烨东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股份。 公司股东陈绪华、蔡迦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天津达晨创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天津常春藤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孚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李彤彤、盖洪涛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和限售外,发行人股东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年2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中科金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2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1,74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44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401万股,发行价格为22.00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37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中科金财”,股票代码“002657”;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401万股股票将于2012年2月28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年2月28日 3、股票简称:中科金财 4、股票代码:002657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979.7534万元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745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沈飒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限售期满后,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人和朱烨东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股份。 公司股东陈绪华、蔡迦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达晨创投、常春藤投资、力鼎投资、孚威创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李彤彤、盖洪涛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和限售外,发行人股东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401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沈飒、朱烨东。截至2011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沈飒、朱烨东未控股或参股其他企业。 沈飒和朱烨东的简历如下: 沈飒,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2月出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专业硕士,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奥德映真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方正奥德集团公司大客户部销售总监、北京北大青鸟计算机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经理、优利系统(中国)有限公司金融行业销售经理。长期从事政府、金融行业的市场开发及销售的管理工作,现任公司运营总监。沈飒女士有10余年从事政府、金融行业的市场开发及销售管理工作经验,与各级政府采购中心、各大金融机构、国内外硬件设备厂商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朱烨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6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系软件专业学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硕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2007年获得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曾任北京大学北佳公司软件工程师,香港伟仕集团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北京奥德映真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北大青鸟计算机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烨东先生曾经从事过技术服务、咨询、研发、市场、销售、管理等工作,拥有大型IT企业的丰富管理经验,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方式。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19,025户。 公司前10 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数量为1,745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34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71%;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401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29%。 2、发行价格为:22.0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2.4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344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2,623万股,有效申购的中签率为13.11%,认购倍数为7.63倍,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为14家。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1,401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0.3614079277%,超额认购倍数为277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及网下配售均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38,390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费用共计5,016.6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每股发行费用2.87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33,373.3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2年2月23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210034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8.53元(按2011年12月31日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人每股收益:0.74元/股(以公司201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总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主营业务。2011年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7.43%、30.54%和31.60%,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有所增强。201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44.49万元,比2010年度增长49.81%,表明公司的现金流状况良好。总体看来,公司2011年度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没有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2年2月8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1、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13、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5层 电话:010-63210619 传真:010-68573837 保荐代表人:郭兆强、田树春 项目协办人:王鲁宁 项目联系人:高伟、刘海千、徐扬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东北证券的推荐意见如下:东北证券认为中科金财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科金财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北证券愿意推荐中科金财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发行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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