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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2-00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2年2月24日以通讯和现场结合方式在公司26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固喜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的质量,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管,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因经营发展需要,上海合冠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2-002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 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为12,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18,500万元人民币(包括本次担保的12,000万元,下同)。 ●本公司累计生效的对外担保总额:18,5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肆仟万元(或等值外币)且连续十二个月内对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内,可由董事会审议表决,有效期限至2012年5月31日止。故本担保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因业务运作需要,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于2012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以及为此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浦东牡丹路60号514-515室 法定代表人:黄壮勉 成立时间: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钢材、矿产品(除专项审批)、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见许可证)、百货、橡塑制品、医疗器械(具体见许可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棉花收购)、鞋帽、工艺品、家用电器、家具及其他木制品的销售,普通货运,仓储(除危险品),物流服务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珠宝首饰的销售,国际货运代理(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100%的控股权。 经审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669.22万元,净资产为6,864.90万元,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916.55万元,净利润为1,439.8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因业务运作需要,现需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以及为此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助于其业务的经营发展。公司为此提供为期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生效的担保数量为18,500万元,占公司2010年经审计净资产47,371万元的39.05%,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2-003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飞马”)于2011年7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无限售股份质押给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11年7月26日公告,编号:2011-026)。 公司于2012年2月24日接到广州飞马通知,获悉近期由于受二级市场因素影响,公司股价曾低于广州飞马与质权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约定值,广州飞马需增加600万股用于补充担保质押。 上述广州飞马所持有的本公司6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12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从2012年2月24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 截至本公告日,广州飞马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8,897.0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76%。本次质押的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6%,累计质押数量为4,1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业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2-00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1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业务、深化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 1、经营业绩说明 2011年度公司积极拓展能源、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整体收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97,184.38 万元,营业利润11,807.14万元,利润总额11,509.80万元,净利润7,008.05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06.86%、79.14 % 、71.26 % 、36.92 %。 2、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50,166.33万元,净资产53,566.79万元,分别比期初上升60.06%、13.08%。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30%-50%。 本次的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的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业绩泄露原因和股价异动情况分析 不适用。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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