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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2-004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2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粉莉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租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陈五奎、李粉莉、陈琛是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均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公司向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香年广场A栋802、803、804室的房屋租期已满,因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租赁奥欣投资上述物业,价格依据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世联咨字[2012]ZX0102 号《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香年广场市场租金价格咨询报告》,确定为月租金110元/平方米,租期两年,期限自2012年2月27日至2014年2月26日。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监事会分别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租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共计提2011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54,374,265.59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3,777,988.55元,计提应收款项596,277.0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1年度净利润54,374,265.59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54,374,265.59元。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监事会分别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深证局公司字2011[108]号)《关于要求深圳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内幕信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号: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增加授信至捌仟万元人民币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同意向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鉴于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至人民币捌仟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2-00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租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租赁的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欣投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香年广场A栋802、803、804室的房屋租期已满,因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租赁奥欣投资上述物业,上述物业已由公司完成装修,建筑面积合计为851.38平方米。 租期两年,自2012年2月27日至2014年2月26日,价格为月租金110元/平方米。据此,在租赁期限内,公司与奥欣投资每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2.3822万元。 2.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拓日新能股份202,8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1%,为拓日新能的控股股东。故公司与奥欣投资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12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表决时,关联董事陈五奎先生、李粉莉女士、陈琛女士进行了回避,其中陈五奎先生、李粉莉女士、陈琛女士是奥欣投资的股东,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此议案。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奥欣投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琛,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中环路福景花园一栋408,营业执照号码:440306104349219,国税税 务登记号码:440301752513677,地税税务登记号码:440301752513677,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信息资讯、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不含生产加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截至2012年2月27日,该公司股东情况如下:
奥欣投资成立于2003年7月12日,原名为深圳市奥欣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5月16日更名为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投资本公司,除投资本公司外,无其它投资控股企业。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相关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单位: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香年广场位于深圳市华侨城侨香路与深云路交汇处,属华侨城片区,含南北主楼(A、C 座20 层)和南北附楼(B 座8 层),高层楼高97.45 米,共162 套。 办公区域已进行分割,且分割区域为4.8 米层高大面积办公区域加9.6 米高层空间小面积办公区域组合。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香年广场A栋的8层,共三套物业,物业已由公司完成装修。具体情况如下: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依据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世联咨字[2012]ZX0102号《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香年广场市场租金价格咨询报告》,评估价格为:月租金110元/平方米。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奥欣投资同意按月租金110元/平方米将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香年广场A栋802、803、804室租赁给本公司。租期两年,自2012年2月27日至2014年2月26,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有关协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与奥欣投资签署租赁合同。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租赁奥欣投资物业主要原因在于公司发展较快,办公用地不足。目前公司光明生产基地离市区较远,与相关部门的工作沟通及业务办理多有不便,同时也不利于吸引更多高素质的人才精英加盟公司,不利于留住人才。此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解决上述问题,促进公司发展壮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2年年初至本披露日,本公司与奥欣投资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68067.2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续租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将《关于续租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并对该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以促进上市公司发展为目的,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且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拓日新能续租物业的价格参照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世联咨字[2012]ZX0102号《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香年广场市场租金价格咨询报告》,并综合考虑物业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业商业地理位置、物业法律权属是否存在瑕疵、面积与功能结构等因素确定。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保荐人对本次拓日新能续租物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十、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原则,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租物业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世联咨字[2012]ZX0102号《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香年广场市场租金价格咨询报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2-006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由于受欧债危机的影响,自2011年二季度开始,晶体硅电池及组件产品的销售价格持续下跌,公司在报告期末的晶体硅电池及组件产品等存货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谨慎性原则需要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入2011年度会计报表。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于2011年末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11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54,374,265.59元,明细如下: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作了合理性说明,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54,374,265.59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54,374,265.59元。 三、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53,777,988.55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依规定列表说明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1.公司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产成品
2.公司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原材料
3.公司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自制半成品、在产品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提示 1. 公司于2012年1月31日发布的《201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已包含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2011年全年业绩的影响在内。 2.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尚未经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数字为准。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2-007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2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租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向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香年广场A栋802、803、804室的房屋租期已满,因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租赁奥欣投资上述物业,价格依据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世联咨字[2012]ZX0102 号《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香年广场市场租金价格咨询报告》,确定为月租金110元/平方米,租期两年,期限自2012年2月27日至2014年2月26日。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原则,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共计提2011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54,374,265.59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3,777,988.55元,计提应收款项596,277.0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1年度净利润54,374,265.59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54,374,265.59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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