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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2-06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2-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2年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3月5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 网络投票时间: 2012年3月5日上午9:30-11:30 , 下午13:00-15:00。 (三)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四)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或者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有关提案,股东既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参加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程序请参见附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重复进行表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等等),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六)会议议题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 (4)锁定期 (5)认购方式 (6)发行数量 (7)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8)上市地点 (9)募集资金用途 (10)滚存利润安排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2)豁免要约收购 2、关于公司与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书之变更协议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02月24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八)表决权 特别注明: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并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2年3月1日—3月2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股东为法人的,还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采取传真登记的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 方莉 联系电话:0755—25266298 传 真:0755—25266279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珠宝大厦3楼 邮政编码:51802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2年03月05日 总提案数:14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3)分组表决方法: 对于第一项提案存在多个表决事项如需进行一次性表决,可以按以下方式申报: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2年02月24日 A 股收市后,持有东方金钰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号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号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号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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