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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久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2-006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2年2月28日上午9:30时在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十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2012年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下午15:00至2012年2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天爵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为74,124,0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69,562,1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4,561,9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和网络投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115,7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石陶然、张怡、孙磊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久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2—007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1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2月28日上午10:30时在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独立董事王胜彬、魏现州委托独立董事王强代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周天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内容:原《规则》中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中增加一款13,内容如下: 13、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绝对控股子公司和相对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进行审议并决定下列事项: (1) 固定资产投资: 上述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下同)或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含1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决定;上述子公司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或主营业务范围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下同)的,由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公会审议并决定。 (2) 长期股权投资 上述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指并购企业、新设子公司、对下设子公司增资扩股等),金额在2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审议并决定;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决定;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由公司董事会报股东大会审议并决定。 (3) BT项目投资: 上述子公司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BT项目投资,必须事先上报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公会审议并决定;当该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或超过80%时,该子公司每项BT项目投资均须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决定。 (4) 短期投资 上述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短期投资(主要指股票、基金、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的有价证券投资),确有需要进行短期投资时,须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决定。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2012年2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制度全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联爆破参加遵义市汇川大道工程项目投标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贵州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爆破)于2012年2月参加了遵义市汇川大道北段道路工程K0+000至K5+200标段BT(建设-移交)模式项目的投标报名,拟承接该项目。该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亿元,无代付费用,建设周期约为1年,采用BT模式建设,在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回购完毕,业主方可提供回购担保物。新联爆破对该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认为该项目建设周期较短,有稳定的利润空间,风险可控,承揽该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思路。 如新联爆破本次不能中标,不再审议该项目;如能中标,授权新联爆破董事会审议签署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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