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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12-012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2-02-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214,373,06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3月5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情况和股本概况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21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万股,并于2011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发行前的345,763,000股变动为415,763,000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为345,763,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为345,763,000股。 公司上市后总股本为415,763,000股,上市后没有发生过变动。 二、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限售股份概况及相关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限售股份情况 单位:股 ■ 注1: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和上海市国资委《关于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2009]44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后,国有法人股东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划转所持10%的股份,其中: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划转的5,115,385股的限售期为36个月;上海商投实业有限公司划转的1,346,154股和上海汇鑫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划转的538,461股的限售期为12个月。 2、相关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股票上市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向本公司回售持有的上述股份; 上海商投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汇鑫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副食品有限公司和金国良、童光耀等42名自然人股东承诺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股票上市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向本公司回售持有的上述股份;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7,000,000股由公司国有股东划转的股份,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首次公开发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高云颂、金国良、童光耀、郁嘉亮、郭应伟、戴正坤、王斌、王璐承诺除前述12个月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经核实,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的限售股份锁定承诺,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向公司回售股份的情形。 三、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上市公司对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实际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3月5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214,373,0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5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46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 注1:现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金国良、童光耀、郁嘉亮、高云颂、戴正坤、王斌、王璐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注2:历任监事会主席郭应伟于2012年1月17日进行离任申报,在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持有徐家汇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徐家汇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次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流通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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