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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2-00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2年2月28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2月17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3名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11年工作经营情况提交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毕连福先生、李丽梅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2,620.32万元,利润总额为:6,834.08万元,净利润为5,845.07万元。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会审字[2012]033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58,450,749.6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45,074.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9,737,597.92元,减去本年度分红派息以前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16,050,0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6,293,272.56元。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8,4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6,76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09,533,272.56元结转下一年度。以201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8,4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78,4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56,800,000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董事会提交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进行运作,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阅,我们认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及《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杜方先生、王崇梅女士、胡颖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钟田丽女士、修玉萍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通信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服务;专业软件、工控机、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视频监控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网络系统集成,综合布线;通信网络设备维护、维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播电视发射设备、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物联网设备、微波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销售;信息平台的开发、生产、销售;信息产业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限定经营除外)。

  拟修订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通信产品、视频监控设备、广播电视发射设备、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物联网设备、微波通信设备、仪器仪表、手机生产。一般项目: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服务;专业软件、工控机、电子产品、通信产品、视频监控设备、广播电视发射设备、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物联网设备、微波通信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与销售;手机销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网络系统集成,综合布线;通信网络设备维护、维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产业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限定经营除外)。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2年3月21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方简历:

  杜方,男,生于1968年,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辽宁省农业科学院、辽宁省邮电科学研究所,2007年4月被沈阳市总工会授予沈阳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2007年被中国软件协会系统与软件过程改进分会聘任为专家委员会委员,2008年10月获得沈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2009年8月荣获第三届沈阳市科技创新积极分子称号,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王崇梅和杜安顺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董事王崇梅与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安顺的长子,持有本公司5,400万股。

  王崇梅简历:

  王崇梅:女,生于1945年,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辽宁省宽甸县永甸小学教导主任、宽甸县电大工作站站长,现任公司董事。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杜方和杜安顺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安顺的妻子及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杜方的母亲,持有本公司5,640万股。

  胡颖简历:

  胡颖:女,生于1964年,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1年4月获得“沈阳市优秀会计师工作者”称号。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20万股。

  钟田丽简历:

  钟田丽,女,生于1956年,东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副院长,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学术兼职为辽宁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沈阳市会计学会副会长及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理事,在国内财务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兼任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修玉萍简历:

  修玉萍,女,生于1970年,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职于辽宁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管资金计划及财务管理工作。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2-00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2年2月28日上午十点半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2月17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安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案》;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基本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2011年,公司未发生违犯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杜安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未有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监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杜安顺先生简历:

  杜安顺,男,生于1945年,本科学历,曾任辽宁省宽甸县永甸小学教师、宽甸县委文教干部、县委组织部科长、宽甸县蚕业局书记、宽甸林业局督导员;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杜方和王崇梅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董事王崇梅的丈夫及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杜方的父亲,持有本公司840万股。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2-01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2月28日在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年3月21日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00

  (三)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19日(星期一)

  (四)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六)出席会议的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1年3月1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杜 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王崇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胡 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钟田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选举修玉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杜安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第8、9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毕连福先生、李丽梅女士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三、股东的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

  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2年3月20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六)登记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吕琦

  电话:024-83782200

  传真:024-83782200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

  邮编:110179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

  特别说明:

  ①选举董事和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

  ②对提案八表决时,分两次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累积投票选举。

  ③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监)事候选人。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2-00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将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03号文《关于核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

  截至2011年12月16日止,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9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01.50万元,实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2,001.50万元(已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000.00万元),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35.1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66.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1]621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201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9,211.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尚未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22,001.5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3.6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2,005.1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规定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1年11月25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和平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1080154740003795。2012年1月1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和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规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共计投入9,211.26万元,累计投入9,211.26万元,均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92,112,633.53元,2011年度尚未进行置换。

  截至2012年1月19日止,公司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105,603,472.79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审字[2012]6018号)进行鉴证。2012年1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上述资金于2012年1月31日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2,005.16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尚未支付金额9,846.36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2,158.8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2-01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钟田丽、修玉萍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0____次, 未出席 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2-01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定于2012年3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杜方先生,独立董事毕连福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胡颖女士,金元证券保荐代表人刘润松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2-013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2年2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年度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到职工代表122人,实到职工代表122人,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工会主席李晔女士主持。经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选举刘昊维先生、李继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上述两位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昊维简历:

  刘昊维,男,生于1975年,本科学历,1997年毕业于辽宁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先后任职于沈阳金帝二建公司、中北华兴通信有限公司从事技术管理等职。2003年起就职本公司,任职辽宁办事处应用技术工程师、辽宁办事处工程技术部经理、辽宁办事处副总经理、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销售管理部副经理及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继芳简历:

  李继芳,女,生于1971年,毕业于北京核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师职称。曾任职于青海省塑料二厂财务部成本核算会计、沈阳慧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辽宁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7月起就职本公司市场部,现任商务结算部经理及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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