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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2-0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2月27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东信大道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董事刘罕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赵大春代其投票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徐德鸿、徐泓、赵燕士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2012年2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282,652,462.62元,比上年增长21.16%;实现利润总额为56,492,205.20元,比上年增长35.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811,682.18元,比上年增长34.70%;股东权益总额为596,172,291.58元,比上年增长6.13%。 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56,492,205.20元,税后净利润47,811,682.1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0,841,663.65元,减去2011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842,195.35元,分配2010年度股利13,360,000.0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70,451,150.48元。公司拟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计15,03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12年2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2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六、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相关鉴证报告、核查意见刊登于2012年2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赵远军、邹晓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12年2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十、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2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2-0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2月27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监事张继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岑央群女士代其投票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岑央群女士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1年度报告》刊登于2011年2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1年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七、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待今后适当时机再作他用。该事宜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2-0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3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7,54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74.8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5,873.17万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76.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96.3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41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印发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及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原已冲减资本公积的在上述股票发行及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等共389.25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此调整,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为35,085.61万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389.8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净额38.00万元;201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85.14万元,201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净额784.8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774.9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净额822.87万元。 经2010年5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4,000万元。 经2011年6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1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133.50万元,其中已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开户的杭州银行钱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设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定期存款账户。各账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入“智能高频开关电源(220V/110V,48V/24V)系统升级换代及一体化电源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以下简称运维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第一年(即2010年3月-2011年2月)分别投资7,520万元和3,460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第二年(即2011年3月-2012年2月)分别投资2,730万元和285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两个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分别为1,744.72万元和689.12万元,占计划投资金额的17.02%和18.40%。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使用超募资金5,565万元实施“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原计划于2011 年12 月建成投产,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资341.15万元,占计划投资金额的6.13%。主要系因募集资金投资的厂房建设规划发生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推迟及施工许可证延期取得,投资进度延后。该厂房于2011年9月建设,计划将于 2012 年12月全部建成。 运维项目由于受运营商对运维项目集中化、精细化服务要求的影响,项目运营成本大幅度提高,致使该项目预计投资收益率下降。经2012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停止实施该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1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募集资金项目均尚在建设期,实际投入的金额尚未见效。 [注2]:因建设规划发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的厂房投资进度延后,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2年12月。 [注3]: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由于受运营商对运维项目集中化、精细化服务要求的影响,运营成本大幅度提高,致使该项目预计投资收益率下降。经2012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停止实施该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2-1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拟终止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 2、该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0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5,48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费用16,748,328.00元后的募集资金共人民币358,731,672.00元,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2月25日汇入公司账户内。另减除律师费及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768,101.86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963,570.14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41号《验资报告》。 另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印发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及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原已冲减资本公积的在上述股票发行及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共3,892,520.89元转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了上述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此调整,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为350,856,091.03元。 公司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 截至 2011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133.5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情况 2008年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2008年2月28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09年2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09 年2月25日,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08年5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08年6月30日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中恒科研生产基地二期的议案》,其中包括实施智能高频开关电源(220V/110V,48V/24V)系统升级换代及一体化电源建设项目、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两个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拟终止的“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以下简称“运维项目”)拟投资总额为3,745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0.67%,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4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经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发改备(2008)19号”、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延期(结转)通知书(编号:YQ2009002)和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延期(结转)通知书(编号:YQ2009004)备案,计划2011年12月建成达产,计划以浙江、江苏、福建和湖南四省为主要市场,形成年维护通信基站20,000个的服务能力,项目达产后实现年均新增营业收入4800万元,年均新增利润1452万元。 截至2012年2月27日,此项目已投入689.59万元,占计划投资额的18.41%,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073,423.06元将暂时存放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待今后适当时间再作他用。 三、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1、确定“运维项目”的原因: 公司在通信电源系统领域已有十多年的经验与客户关系积累,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与通信运营商长期稳定的关系是公司发展的基础。公司全面接收了伊顿施威特克服务业务后,在通信服务领域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已在部分区域开展了通信电源系统运营维护增值业务,并在电源产品研发与维护中为该项目的实施做了技术层面的储备,但由于在后台技术支持、设备能力等方面的局限,无法满足通信运营商集中化、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业务外包的选择标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建立起远程技术支持服务与培训中心,增加技术和人才储备,优化运营维护体系配置,提升服务水平,建立一个技术出色、层次分明、稳定高效的运营维护体系,使公司成为国内一流的通信基站运营维护服务企业。 2、终止“运维项目”的原因: 近年来,运营商在关注核心业务发展和核心网络运营的同时,将非核心业务逐步外包,从而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网络质量和服务质量,降低经营风险,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对运营维护企业和运营维护服务的标准也显著提高,公司在开展通信基站运营维护项目的过程中,在市场开拓、人才和技术储备、人员培训、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努力,但随着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按照原计划项目达产时,平均2人加一台车年维护140个基站的能力已不能满足运营商对运维项目集中化、精细化的外包选择标准。根据运营商目前的服务要求,公司在人员配置上将比原计划扩张1.5—2倍,从而进一步扩大该项目运营的人力成本和设备成本,导致该项目的投资收益率与原计划有较大的差距。为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经过董事会综合分析,决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终止该项目程序。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待今后适当时机再作他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待今后适当时机再作他用。该事宜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终止“运维项目”的募投项目,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终止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终止“运维项目”的募投项目,其募集资金31,073,423.06元暂时存放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待今后适当时间再作他用。 4、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通过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对中恒电气终止运维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中恒电气终止运维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所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该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华泰联合证券同意中恒电气终止运维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保荐人关于中恒电气终止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5、备查文件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2-1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3月21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时间: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9:30开始 4、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关于确认201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十)《关于终止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徐德鸿先生、徐泓女士和赵燕士先生分别作2011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2年2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3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信大道69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信大道69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71-86699838 (3)传真:0571-86699755 (4)邮编:310053 (5)联系人:陈志云 宋钰锟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9日 附: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2-12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2年3月8日(星期四)下午3:00—5: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举行201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朱国锭先生、总经理赵大春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秘书陈志云先生、独立董事徐德鸿先生、保荐代表人赵远军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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