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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4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发送并经短信、电话确认方式发送给全体董事,并于2012年2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参与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辉先生召集,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结余募集资金3,143.0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5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并经电话、短信确认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并于2012年2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参与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艺东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名称:《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募集资金节余资金3,143.0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6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将节余募集资金3,143.00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公司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29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7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002.50万元, 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38.34万元。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安永大华业字﹝2008﹞第285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与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福州鼓楼支行、中信银行福州六一支行、兴业银行洋下支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四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位后,均存储于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超出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募集资金1,184.8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余33,553.47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12年2月15日,上述4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3,143.00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上述募投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故使募集资金使用出现节余,主要原因如下: 1、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以及实际情况,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经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推进技术革新,充分考虑业务资源的共通性,合理配置资源,购买效率较高的设备,节约了募投项目的设备投资。 2、严格控制各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 四、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随着公司业务的深入发展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需要补充更多的流动资金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3,143.0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按照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206万元。 五、承诺事项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全部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六、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公司将上述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福晶科技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143.0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行为无异议。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将节余的募集资金3,143.0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能够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募集资金节余资金3,143.0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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