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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22版)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2-01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发生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有关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摊销的会计政策第十七条,“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由于公司原有无形资产摊销会计政策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理解不够准确,全资子公司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宇顺显示公司”)于2010年10月18日取得长沙高新区的土地使用权证后,2010年度未对该项土地使用权进行摊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长沙宇顺显示公司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明细如下:
会计差错更正后,对长沙宇顺显示公司取得的两项土地使用权2010年应摊销的金额为204,157.92元(68,052.64元/月×3个月),扣除所得税后减少2010年的净利润173,534.23元(204,157.92元*(1-25%)),影响数占2010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净利润28,384,027.45元的0.61%,因该项会计差错更正对2010年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属于不重要的会计差错,故将2010年应补计的摊销金额204,157.92元与2011年应摊销金额816,631.68元(68,052.64元/月×12个月),共计1,020,789.60元一并计入2011年当期损益中。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公司将汲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实施,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也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杜绝上述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对公司投资中的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2-01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作需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朱孟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附:简历及联系方式 朱孟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至今一直供职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朱孟勇先生已于2012年1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区M-6栋二楼 邮政编码:518057 办公电话:0755-86028112 传真:0755-86028498 办公邮箱:zhumengyong@szsuccess.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2-01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3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3月22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3月21日-2012年3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下午15:00 至2012年3月22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3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6、《关于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7、《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1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登记时间:2012年3月16日—2012年3月21日中工作日:9∶00 至12∶00,14∶00 至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89;投票简称:宇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15:00至2012年3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祝丽玮、朱孟勇 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传真号码:0755-8602849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 邮编: 51805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 2012-01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78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09年8月17日至19日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78.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为人民币:27,258.00万元,于 2009 年8月2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年8月28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9]98 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08.65万元。2009年度募集资金收支为:收到利息收入15.46万元,利用闲置募集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6,000.00万元,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使用资金3,360.0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7,364.11万元。2010年度募集资金收支为:收到利息收入282.81万元,收到归还2009年度利用闲置募集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6,000.00万元,本年利用闲置募集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5,250.00万元,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使用资金4,666.28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730.64万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4,150,294.64元。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08年1月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 本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7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全部超募资金1,709.65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到全资子公司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触控”)用于投资建设“电容式触摸屏”项目,该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宇顺触控实施。本公司于2011年5月9日分别与宇顺触控、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路分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平安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银行积极配合,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宇顺电子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市分行截止日余额44,127,057.83元,其中4,000万元为定期七天通知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2011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地点的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公司2011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除2010年11月4日财务人员误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支付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租赁租金399,866.76元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2010年11月4日财务人员误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支付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租赁租金399,866.76元,该款项已于2011年1月20日从公司其他账户转入公司中国民生银行长沙人民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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