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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短波 2012-03-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深交所:券商需有效引导 投资者审慎参与创业板 近日,深交所召开了“深化落实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培训会”。证监会相关部门及证券业协会领导出席了会议。已开展经纪业务的全部99家证券公司负责人参加了现场培训,另有经纪、合规及投资者教育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800多人参加了网络直播培训。 深交所与参会证券公司共同对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两年多来的实践进行了回顾总结,分析了创业板市场的风险特征,针对近期市场炒作及制度执行中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证券公司下一步深化落实适当性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准入管理,强化对交易经验少、承受能力差客户的风险教育,避免投资者盲目参与创业板;二要对已进入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加强交易行为管理,持续揭示风险,通过多种方式劝导投资者理性参与交易;三要引导投资者关注创业板特有的退市风险,强化退市风险警示,确保能及时向持有相关股票的投资者送达退市信息;四要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客户的联络与回访机制,及时了解客户交易习惯与投资需求,通过不断改进服务与产品创新,为客户提供合适的投资选择。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创业板从2009年10月启动两年多以来,市场规模稳步扩大、运行总体平稳,但创业板公司股本小、业务新,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尤其是创业板退市制度实施在即,对参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截至去年底,开通创业板交易的个人投资者数已达2055万,其中901万投资者参与过创业板的新股申购或二级市场交易。从市场情况来看,创业板参与者中存在大量的中小投资者,相当一部分对创业板市场风险认识不足,盲目跟风炒作现象比较突出,需要证券公司进一步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效引导投资者审慎参与创业板。 这位负责人强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对于强化市场风险意识、维护市场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深交所下一步将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落实到位,同时继续跟踪市场情况,做好沟通协调,针对创业板市场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胡学文)
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推进 公益性证券专业调解试点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日前在京组织专家对保护基金公司开展公益性证券专业调解试点工作进行研究讨论,来自立法、司法机关、证券监管部门、证券行业、中介机构以及高校的19名专家出席了会议。 “开展公益性证券专业调解试点工作已被列为2012年重点工作。”保护基金公司总经理庄穆指出。据悉,保护基金公司已对多元化证券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长期的研究,并借鉴了国外的成熟经验,这一工作既顺应社会管理方式创新的需要,更是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项具体措施。 参会专家均认为保护基金公司对于试点公益性证券专业调解工作的研究和探索具有积极意义,符合资本市场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需要,符合中央提出的广泛利用社会力量建立“大调解”机制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钱晓晨指出,保护基金公司在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背景下成立,已顺利实现了由“消防队”的角色向常态下的投资者权益保护职能的转换。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法官范明志认为,该项工作的开展将能够有效地减少证券投资领域中的讼累、访累,符合纠纷解决方式的国际发展趋势。 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司长刘长春认为,保护基金公司开展试点调解工作与中央所倡导的“建立以调解为中心的纠纷解决机制”等相关政策原则相符合,建议在试点初期调解范围宜窄,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逐渐放宽。 保护基金公司董事长刘洪涛表示,在风险处置工作接近尾声的情况下,发挥好保护基金的作用,服务市场发展的需要,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她指出,保护基金公司推进公益性证券专业调解工作,符合证券市场改革、创新的方向,是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对拓展投资者保护领域的积极探索。 此外,证券时报记者还了解到,保护基金公司将在探索实施调解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制度研究,不断拓展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领域。 (刘璐)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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