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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2-008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2-03-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7,606,679股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2年3月9日 ●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262,393,321股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22号”文件《关于核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38,700万股。上述股份已于2011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公司股东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发行前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及其亲属股东焦岩岩、焦飞、焦凤、焦贵波、焦贵金、焦贵明、周秋、杨连福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发行前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票。同时,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截止本公告日,以上承诺均得到履行。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2012年3月9日,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将满十二个月,根据相关股东作出的前述承诺,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1家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共27,606,679股限售期已满,将于2012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股东所持公司262,393,321股股份仍处于禁售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三、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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