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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2-014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租赁项目协议书的公告 2012-03-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协议书签订概况 按照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持续增长需要,公司下属的惠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9日与惠州市瑞峰置业有限公司、广东瑞银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租赁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河南岸下马庄15号小区瑞峰商业广场地上一层至地上五层的部分面积,用于开设天虹商场。租赁面积约为45800平方米,租赁期限20年,交易总金额约为48608万元(含租金及设备设施使用费、商业服务费),项目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约为3576万元。 上述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二、交易对方介绍 1、惠州市瑞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惠州市瑞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国卿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住所:惠州市惠沙堤5号桃园阁5号一楼5-5商场 经营范围:外引内联、兴办实业,土石方工程,三高农业开发,房地产开发,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按建委批准范围实施),室内装饰工程,自有物业管理。 惠州市瑞峰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其具备履约能力。 2、广东瑞银昌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瑞银昌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晓博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住所:惠州市演达一路3号瑞和家园第2层01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房地产开发。 广东瑞银昌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其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广东省惠州市河南岸下马庄15号小区瑞峰商业广场地上一层至地上五层的部分面积,建筑面积约45800平方米。 2、交易总金额:约48608万元(含租金及设备设施使用费、商业服务费), 该费用按月支付。 3、租赁期限:自"租赁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20年。 4、协议签署时间:2012年2月29日。 5、生效条件:《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的附件《房屋租赁合同》于惠州市瑞峰置业有限公司在完成开工建设所需的报建审批手续并实际动工并向公司提供租赁房屋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书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3、本协议用于公司租赁物业开设商场,有利于公司扩展连锁门店网络,扩大影响力和提升行业地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不存在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不可避免又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有可能会影响协议的履行。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备查文件:《协议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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