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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21版)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肉鸡的屠宰、加工、销售;肉制品加工及销售、饲料加工及销售等,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双汇路1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2159万元,净资产4886万元。2011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686万元,实现净利润-3413万元。2012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受托销售肉制品、向其销售原料肉、香辅料、包装物、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2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105000万元,销售总额为80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1000万元。 28、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主营业务:畜禽屠宰、肉类及肉类制品加工、销售,公司注册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56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4004万元,净资产52071万元。2011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39万元,实现净利润-1571万元。2012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原料肉、受托销售鲜冻肉、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2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165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4000万元。 29、南昌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30000万元,主营业务:禽畜屠宰、肉类和肉类制品生产、加工等,公司注册地址:南昌市桑海技术开发区。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3078万元,净资产27551万元。2011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804万元,实现净利润-2631万元。2012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受托销售鲜冻肉、肉制品、向其销售原料肉、香辅料、包装物、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2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280000万元,销售总额为28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4000万元。 30、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万隆,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主营业务:畜禽屠宰、肉类、肉类制品、粮食制品、饮料、饲料、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机械的加工、制造和销售;软件的开发、销售;能源动力产品的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1号双汇大厦。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11257万元,净资产551094万元。2011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48498万元,实现净利润73024万元。2012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铝锭,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2年,本公司预计与该关联人进行的该类日常关联交易采购总额:5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12年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万隆、张俊杰、游牧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上述关联采购、关联销售、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总额已分别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已书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整合资源、整合市场的能力,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整体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2年3月1日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各关联方签署了相关的《供货协议》、《能源动力供应协议》、《运输合同》、《委托开发合同》、《委托销售协议》、《委托代理进口合同》,协议(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供货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采购原料肉、饲料、包装物、调味料、蛋白、红曲米、卡拉胶,销售原料肉、鲜冻肉、肉制品、香辅料、包装物、猪毛肠:如果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执行国家定价的,如国家定价调整,上涨的执行原价格;价格降低的,按交货时执行。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如无市场价格则执行约定价格。“市场价格”是指供方所在地的第三人提供相同货物的价格,“约定价格”是指双方结算的货款价格,该价格由双方参照国内同等或类似货物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供方承诺,提供给需方的货物价格不高于其提供给第三人同样货物的价格。 铝锭的采购价格按关联方在期货市场买入的铝锭期货合约的买入价格加上相对应的提货、出库及运输费用计算;PVDC混合粉的采购价格按关联方提供该货物的成本价计算。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以现款方式结算,帐期一个月。 协议签署日期:2012年3月1日。 生效条件和日期:协议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能源动力供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国家定价、供应成本并加上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以现款方式结算,帐期一个月。 协议签署日期:2012年3月1日。 生效条件和日期:协议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3、《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运费计价标准由双方参考当地市场同类货物运输费用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向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以现款方式结算,帐期一个月。 合同签署日期:2012年3月1日。 生效条件和日期:合同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4、《委托开发合同》的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技术开发费由双方根据委托开发的技术难易程度、经济效益等因素协商确定,全年技术开发费为4200万元。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技术开发费由本公司按月平均支付,每月10日之前以现款结算方式将上月的技术开发费支付完毕。 合同签署日期: 2012年3月1日。 生效条件和日期:合同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5、《委托代理进出口合同》的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本公司按进口货值的0.6%向关联方支付代理进口费用。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以现款方式结算,帐期一个月。 合同签署日期:2012年3月1日。 生效条件和日期:合同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6、《委托销售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在参照市场类似产品终端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扣减一定数额的广告费、销售代理费、运杂费后作为采购价格。按照以往惯例,年末可根据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按照收支相当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 ①受托销售的冷鲜肉、冻肉、调理产品提取的销售费标准为301元/吨;广告费标准为14元/吨;直营商超渠道根据区域不同,另分别提取1661-3632元/吨的商超费用。 ②受托销售的高温肉制品:普通级肉制品,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185元/吨,广告费标准为130元/吨;特优级肉制品,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450元/吨,广告费标准为130元/吨;特级肉制品,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730元/吨,广告费标准为130元/吨。以上产品,若产地为漯河本部,提取的运杂费标准为210元/吨;若产地为漯河以外的其他地区,则不提取运杂费。 ③受托销售的中低温肉制品:普通级肉制品,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185元/吨,广告费标准为130元/吨;特优级肉制品,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450元/吨,广告费标准为130元/吨;特级肉制品,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730元/吨,广告费标准为130元/吨。以上产品,若产地为漯河本部,提取的运杂费标准为630元/吨;若产地为漯河以外的其他地区,则不提取运杂费。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以现款方式结算,帐期一个月。 合同签署日期:2012年3月1日。 生效条件和日期:合同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交易各方签署的《供货协议》、《能源动力供应协议》、《运输合同》、《委托开发合同》、《委托代理进出口合同》、《委托销售协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交易的书面文件; 4、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2-05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提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利用部分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额度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 (1)中国农业银行发售的低风险保本浮动收益型、保本保证收益型“金钥匙”银行系列短期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22%; (2)中国银行发售的低风险保本浮动收益型、保本保证收益型“期限可变结构性”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5%; (3)中国工商银行发售的低风险保本浮动收益型、保本保证收益型“共赢”系列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8%; (4)中国建设银行发售的低风险保本浮动收益型、保本保证收益型“乾元”、“利得盈”、“ 汇得盈”系列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0 %; (5)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发售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保本保证收益型周末及7天以内超短期系列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95%。 3、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半年。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短期内现金流充裕、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2年2月2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短期内现金流充裕,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价值,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2-07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2年2月29日在双汇大厦九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楚玉华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全体监事审核后一致认为: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①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充分有效。 ③2011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上述第1、2、3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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