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简称:海马汽车 股票代码:000572 编号:2012-9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3-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2月14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年2月25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3月1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1日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15:00~3月1日15: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秦全权董事 6、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及大会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72人,代表股份585,573,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0%。其中: 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578,266,4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16%。 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69人,代表股份7,306,6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4%。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海南雨润律师事务所邢益就律师、谢国华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1.0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同意票582,458,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2,585,5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弃权票529,3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8,6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1.02标的股票的种类、来源和数量; 同意票582,443,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2,585,5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弃权票544,3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6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1.03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同意票582,443,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2,585,5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弃权票544,3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6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1.04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禁售期; 同意票582,446,4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2,585,5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弃权票541,0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3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1.05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行权条件及行权安排; 同意票582,443,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2,585,5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弃权票544,3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6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1.0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同意票582,443,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2,591,5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弃权票538,3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7,6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1.07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同意票582,443,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2,585,5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弃权票544,3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6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1.08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同意票582,443,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票2,585,5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弃权票544,3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6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票582,362,5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反对票2,611,0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弃权票599,4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9,0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五、参会前十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雨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邢益就、谢国华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出新的提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形成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