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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12—00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2月21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12年3月2日下午15:30分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的方式同时进行表决。

3.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应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玉林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5.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题: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和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当前A股资本市场情况,为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低于6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20000万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可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2年3月3日)。

3、本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3.62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守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上述三项调整事项外,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原《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有关内容也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3日在深圳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有效期,即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其他授权事项不变。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见公司2012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0949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2-01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2年3月30日在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3月29日15:00—2012年3月30日15:00;

其中,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29日下午15:00 至2012年3月30日15:00。

(三)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26日

(四)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2年3月27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2年3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2.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3.本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4.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二)《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3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深圳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公告及《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议案(1)各子议案需逐项审议;以上议案(含子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

(上述会议审议事项已于2012年3月2日经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3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说明:

上述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题,均以网络投票或现场投票进行表决;

四、登记办法:

(一)符合出席资格的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2年3月2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六、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七、其他事项:

(一)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1号。

(二)联系电话;(0373)3978861 3978966

(三)公司传真:(0373)3911359

(四)邮政编码:453011

(五)联 系 人:肖树彬 冀涌泉

(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八)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 360949 ”; 投票简称为“ 新纤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审议事项对应申报价格(元)
100总议案100
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1.00
(1)发行数量1.01
(2)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1.02
(3)本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1.03
(4)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1.04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3.00

注:对于总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对于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对议案1中子议案(1)进行表决;1.02元代表对议案1中子议案(2)进行表决;依此类推。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29日15:00 至2012年3月3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2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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