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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2-001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3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6,380,255.9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38,025.5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4,681,452.21元,减去2011年度已分配的上年现金股利13,683,690.48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5,739,992.06元。 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以2011年末股本342,092,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104,613.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1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2011年度审计费45万元。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投资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工资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4.5亿元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2年贷款额度为4.5亿元,其中3亿元为控股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银行向公司发放的贷款,该额度内的贷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且无相应抵押和担保,该事项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豁免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其余1.5亿元贷款的实施时点、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由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今日临2012-002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至七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日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2-002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2年3月29日(星期四)上午9:30,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06号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五、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支付201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投资预算的议案》。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3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七、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12年3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 红 张丹梅 联系电话:(023)63100879 63100856 传 真:(023)63100991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8号 邮政编码:400025 九、其他事项:与会股东住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2年3月29日召开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表决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所委托表决事项作出同意、反对、弃权票的明确指示,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限:至201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止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2-003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3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1年,监事会紧紧围绕公司经营工作中心,以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在日常监督、重大事项监督、专项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和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内控制度不断完善,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监管政策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高效廉洁,没有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和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已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按相关计划投入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向社会募集资金。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价格公允,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五项议案均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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