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激励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5,277,443.78元)小于扣除非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147,844,170.70元),故选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用于计算考核指标。(上述均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数据)
经计算,2011年度净利润比2010年度增长23.27%,超过10%;201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38%,超过10%,满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议案》。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2011年度财务报告。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上述获授对象获授股票自到户日起锁定一年,即自2012年3月6日起至2013年3月5日止锁定。本次共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430,766股。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2012年限制性股票分配方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首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首期(2007年-2012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方案; 4、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5、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8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2年3月2日对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通过。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