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2-00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12-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大运河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运河物流")以自有资金 1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石家庄以岭药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堂")。2012年3月1日,以岭药堂取得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101000029388。大运河物流持有以岭药堂100%的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和《经营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涉及金额属于公司经理层决策权限,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大运河物流全资子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石家庄以岭药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 3、法定代表人:吴相君 4、注册资本:壹佰万元 5、实收资本:壹佰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许可证有限至2017年2月28日)、卫生敷料的零售。 三、大运河物流对外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大运河物流全资设立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大运河物流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及对其影响 以岭药堂的成立有利于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扩展公司盈利空间,建立集货物流、资金流、高标准服务于一体,零售、批发相互配套的平台,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形象宣传,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备查文件: 石家庄以岭药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3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