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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2-013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3月6日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公司三名监事及全体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会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培生主持,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5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形成如下决议: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1 年在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7,331.16 万元,利润总额 5,065.26 万元,净利润 4,370.8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49.75 万元。营业收入比2010年度增长了21.16%,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2010年减少28.91%、29.26%和27.9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16.79万元,较2010年度减少29.80%。 该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1年度公司实现税后利润44,497,452.0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564,664.69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66,837,178.96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06,769,966.28元。 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利益,公司201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1年年末总股本15,98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5,984,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90,785,966.28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蒋文军先生、马国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2年3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2年3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公告《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11046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110464号《关于对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110458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2012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2年度开展不超过2,000万元投资额度的天然橡胶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期间为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至2012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根据相关审计、评估结果以及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批等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就前述事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不涉及其他内容。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签署<增资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投资项目之一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将通过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三达”)实施,浙江三达现为台州亚达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达聚氨酯”)全资子公司,公司已与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就增资并控股浙江三达事宜签订《增资协议》及《增资补充协议》。首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江三达70%股权;后续增资时,浙江三达各方股东将同比例增资,按照4亿元的项目总投资规模及70%持股比例,公司将总投入2.8亿元。 2012年2月7日,公司与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就前述增资及同比例增资事宜签订《增资协议》。 2012年3月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了对浙江三达的审计工作,针对浙江三达自成立至2011年12月31日及2012年1-2月的财务数据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110459号)。截至2012年2月29日,浙江三达净资产为19,625,014.02元,总资产为20,115,228.81元。 2012年3月5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评估”)以2012年2月29日为基准日,出具了《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资评报字(2012)第132号),浙江三达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962.50万元,评估价值为1,964.69万元,评估增值2.19万元,增值率0.11%。 2012年3月6日,公司与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就前述增资事宜签订《增资补充协议》,约定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公司按1.96469:1的比例认购浙江三达新增注册资本23,333,333元,对浙江三达现金投入45,842,767元,溢价率为0%,超过注册资本部分22,509,434元作为浙江三达的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三达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3,333,333元,公司将持有浙江三达70%股权,计23,333,333元注册资本。 同时,本协议还约定了浙江三达经营由三力士负责,相关经营人员由三力士推选,并依据浙江三达公司章程产生。 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为公司非关联方,本事项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等意见的议案》。 公司拟增资并控股浙江三达,并聘请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评估机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的资格,其与公司及台州亚达聚氨酯有限公司没有现实和预期的利益关系,同时与相关各方亦没有个人利益或偏见。立信评估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按照评估事项的相关规定,实施了必要评估程序后出具了评估报告,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 经董事会核查,为给本次增资事宜提供合理的定价依据,本次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与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参数的选用稳健,符合谨慎性原则,评估结果合理。 1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2年3月29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2年3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2-015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现对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20号文核准,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 1,9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3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822 万元。截止2008 年4月 18 日,共募集资金17,822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17,261,302.8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0,958,697.11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验证,并于2008年4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08)第11410号验资报告。 (二)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交通银行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交通银行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两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33001657235053006293、交通银行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293016110018150141782。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上述账户已分别在2011年9月、11月份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在项目间使用额度调整的议案》、《关于三力士新型橡胶传动带高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和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年产1000万条汽车传动带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6,780万元调整为5,780万元。三力士新型橡胶传动带高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115.87万元调整为1,115.87万元。 三力士新型橡胶传动带高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招股书披露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350万元,流动资金为150万元。建设投资中包括设备费用1,000万元,厂房建设费用250万元,其他费用 100万元。调整后,该项目总投资为1,1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000万元,流动资金为150万元。建设投资中包括设备费用500万元,厂房建设费用400万元,其他费用 100万元。 三力士新型橡胶传动带高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招股书披露实施地点位于绍兴县柯岩街道工业聚集区兴工路以西,位于公司新厂区内。调整后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新厂区兴工路以东办公楼区域。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无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度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度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2011年度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公司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适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不适用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 3月6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投资情况中募集资金投入超出承诺的投资情况中的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系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之间有较小金额的超支或节约的情况,但整体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项目投资总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2-016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2年3月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拟定于2012年3月29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年3月29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至3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下午15:00至2012年3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12年3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浙江绍兴县柯岩街道余渚村)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议案一、《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二、《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议案三、《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五、《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六、《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七、《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认为公司已经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八、《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5,800万股(含5,800万股),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QFII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结束之前,若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数量的上限进行调整,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数量上限相应调整为届时监管部门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数量上限)。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由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2年2月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6.78元/股。 (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锁定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如下项目: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差额部分。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过公司项目的实际资金需要,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十)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议案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九、《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刊登于2012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刊登于2012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作了说明。《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刊登于2012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二、《关于与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资金将部分用于增资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首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其70%股权;后续增资时,将由浙江三达各方股东同比例增资。 公司于2012年2月7日与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就前述增资及同比例增资事宜签订《增资协议》。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为公司非关联方,本事项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三、《关于与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签署<增资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投资项目之一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将通过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实施,浙江三达现为台州亚达聚氨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已与亚达聚氨酯就增资并控股浙江三达事宜达成一致性意向,首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江三达70%股权;后续增资时,浙江三达各方股东将同比例增资,按照4亿元的项目总投资规模及70%持股比例,公司将总投入2.8亿元。 2012年2月7日,公司与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就前述增资及同比例增资事宜签订《增资协议》。 2012年3月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了对浙江三达的审计工作,针对浙江三达自成立至2011年12月31日及2012年1-2月的财务数据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110459号)。截至2012年2月29日,浙江三达净资产为19,625,014.02元,总资产为20,115,228.81元。 2012年3月5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评估”)以2012年2月29日为基准日,出具了《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资评报字(2012)第132号),浙江三达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962.50万元,评估价值为1,964.69万元,评估增值2.19万元,增值率0.11%。 2012年3月6日,公司与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就前述增资事宜签订《增资补充协议》,约定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公司按1.96469:1的比例认购浙江三达新增注册资本23,333,333元,对浙江三达现金投入45,842,767元,溢价率为0%,超过注册资本部分22,509,434元作为浙江三达的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三达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3,333,333元,公司将持有浙江三达70%股权,计23,333,333元注册资本。 同时,本协议还约定了浙江三达经营由三力士负责,相关经营人员由三力士推选,并依据浙江三达公司章程产生。 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为公司非关联方,本事项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申购办法以及其他与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事宜; 2、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4、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及上市事宜,包括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根据发行后的公司股本、股份总数及构成变动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7、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设立事宜,以及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申报、上市、登记等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会议召集人。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浙江省绍兴县柯岩街道余渚工业区,联系电话:0575-84313688,传真:0575-84318666,邮编:312031,联系人:吴琼瑛、吕敏芳。 (三)登记时间:2012年3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224”。 2、投票简称:“三力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三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八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如下:
(3)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2年3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式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取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登陆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的结束时间为2012年3月29日下午15:00。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琼瑛 联系电话:0575-84313688 传真号码:0575-84318666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县柯岩街道余渚村 邮 编: 312031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 2、《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3、《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三力士与台州亚达聚氨脂有限公司、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签署的《增资协议》及《增资补充协议》;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三达自成立至2011年12月31日及2012年1-2月的《审计报告》; 7、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2年2月29日为基准日出具的《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8、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2-017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度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2年3月14日(星期三)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培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琼瑛女士、财务总监黄如群女士、副总经理吴兴荣先生、独立董事蒋文军先生、陈显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2-018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莫雪虹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以3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审议通过《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7、审议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2-019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公司拟以现金对浙江三达累计增资2.8亿元,首次增资完成后,占其注册资本的70%;后续增资时,各方股东将同比例增资。 六、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资控股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三达”),并由浙江三达实施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0亿元。 浙江三达现为台州亚达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达聚氨酯”)全资子公司,2012年2月7日,公司与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在浙江绍兴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2012年3月6日,公司与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在浙江绍兴又签订了《增资补充协议》,对增资价格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首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江三达70%股权;后续增资时,浙江三达各方股东将同比例增资,按照4.0亿元的项目总投资规模及70%持股比例,公司将总投入2.8亿元。 2、2012年2月7日本公司第四届二次董事会,及2012年3月6 日第四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投资事宜。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合作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介绍 浙江三达现为亚达聚氨酯全资子公司,公司对浙江三达首次增资完成后,将持有浙江三达70%股权,亚达聚氨酯将持有浙江三达30%股权,合作方亚达聚氨酯为亚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伟淡先生,亚达聚氨酯基本情况如下: 合资方名称:台州亚达聚氨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玉香 注册资本:2,700万元 经营范围:聚氨酯原料及制品、遮阳篷、花盆、防水遮布、户外家私、汽车座垫、烧烤炉、太阳伞制品制造、销售。 关联关系:无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三门县滨海新城经滨路 办公地址:三门县梧桐路20号总商会大厦14楼 法定代表人:郑玉香 注册资本:1,000万 实收资本:1,000万 经营范围:线、绳、橡胶制品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6日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110459号),截至2012年2月29日,浙江三达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2年2月29日,浙江三达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浙江三达2011年、2012年1-2月份利润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资评报字(2012)132号),以2012年2月29日为评估基准日,浙江三达评估前净资产账面值1,962.50万元,调整后账面值1,962.50万元,评估值1,964.69万元,增值2.19万元,增值率为0.11%。各类资产评估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以评估结果为基准,公司首次增资的价格确定为,按1.96469:1的比例认购浙江三达新增注册资本23,333,333元,合计对浙江三达现金投入45,842,767元,超过注册资本部分22,509,434元作为浙江三达资本公积金。首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江三达70%股权;后续增资时,浙江三达各方股东将同比例增资。增资资金将用于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按照4亿元的项目总投资规模及70%持股比例,公司将总投入2.8亿元。 首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浙江三达70%股权,并以浙江三达为主体实施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40,000万元,其中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约37,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2,500万元;本项目安排募集资金投入28,000万元,差额部分由浙江三达利用自筹资金投入。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包括包布V带软线和浸胶线绳、胶管纱、耐油耐高温胶带特种基布和高弹性橡胶带骨架等。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推进公司既定战略的实施,延伸了公司产业链,丰富了公司产品种类,从而提升了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增资浙江三达,并以浙江三达为实施主体建设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对国内胶带行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三力士实施本项目进入上游骨架材料领域,是国内胶带规模企业向上游产业链延伸的首次尝试,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推动胶带行业大型综合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出现;另一方面,三力士从胶带生产业务拓展至骨架材料生产,开拓了新的业务增长点,促进公司“骨架材料—胶带生产”上下游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并带动国内胶带企业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的提高,也为公司未来进行产业整合打下基础。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2年2月7日,公司与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2012年3月6日,公司与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再次签订了《增资补充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增资协议》 ①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台州亚达聚氨酯有限公司 丙方: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 ②增资方案 乙方以约75亩土地使用权对丙方增资后,甲方以货币对丙方进行增资,增资后甲方持有丙方股权比例为70%,各方就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进行合作,并在后续根据项目资金需要,甲、乙双方按照上述股权比例进一步对丙方进行增资。其中: A、前期增资 在乙方以经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对丙方进行增资后,甲方以丙方经评估后净资产为依据以货币对丙方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全部完成后,甲方及乙方在丙方的持股比例分别为70%、30%。 各方同意乙方土地使用权增资价格以经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确定,甲方货币增资的价格参照丙方在乙方增资完成后经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净资产确定。具体价格以甲乙双方后续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B、后续增资 甲乙双方有意进一步向丙方进行增资,并在累计出资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前提下,双方均为同比例增资;超过4.0亿元部分,双方可再行协商。 甲乙双方应按照项目进度对丙方进行增资,后续增资的价格甲乙双方可另行确定。 ③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A、经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B、甲方董事会通过本次合作方案; C、甲方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合作方案。 2、《增资补充协议》 在《增资协议》的基础上,2012年3月6日公司与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签订了《增资补充协议》,针对浙江三达首次增资的价格和浙江三达的管理层安排等具体事宜进行了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①各方同意甲方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2年3月5日出具的《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资评报字(2012)第132号)确定的净资产评估值1,964.69万元为依据对丙方进行增资。甲方按1.96469:1的比例认购丙方新增注册资本23,333,333元,合计对丙方现金投入45,842,767元,超过注册资本部分22,509,434元作为丙方资本公积金。 ②上述增资完成后,丙方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3,333,333元,甲方持有丙方70%股权,计23,333,333元注册资本;乙方持股丙方30%股权,计10,000,000元注册资本。 ③在完成上述增资事项后,丙方设董事会,董事三名,由甲方推选两名,乙方推选一名,公司董事长由甲方推选;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乙方推选;公司经营由甲方负责,相关经营人员由甲方推选,并依浙江三达公司章程产生。 五、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拟增资控股浙江三达,并以浙江三达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开发新产品和新材料,并进行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实现公司由单一胶带提供商向产业链竞争者转变”的发展战略,是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 场平台促进产品经营,紧抓国家鼓励产品升级和橡胶工业“一体化”发展的契机进行产业链延伸的重要举措,并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向“产投研”一体化的综合性企业转变。 (二)风险分析及对策 1、市场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主要经营品种将新增包布V带用软线、浸胶硬线、胶管纱、耐油耐高温胶带特种基布、高弹性橡胶带骨架材料等产品。虽然公司已对项目的市场需求状况进行了比较充分的市场调研,投资项目也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产品市场需求较大。但上述领域是公司首次进入市场,可能存在产品销售的市场风险。公司将继续对市场需求进行细致跟踪研究,加强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掌握竞争对手的实时发展状况,调整销售策略,建立高素质的销售团队,积极进行市场拓展,促进产品销售。 2、项目建设的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能完全排除由于组织管理不善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未能如期完成或投资突破预算等可能影响项目收益的风险存在。公司已制定了详实的项目建设计划,以专人负责的方式,保证各项目建设按计划实施;公司也将通过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以及建设费用的严格控制,力争项目早日完成并投入生产,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3、原材料涨价的风险 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的主要原材料为功能性绦纶丝、尼龙66工业丝、绵纶和芳纶。如果原材料的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直接带来生产成本上升,进而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和项目效益实现的风险。本公司及浙江三达将采用与供应商加强合作、加强存货管理和成本控制等方式规避原材料上涨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增资控股浙江三达70%股权,投资建设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将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拓展至上游骨架材料生产业务,开发了新业务,推进公司业务多元化,完善产业链布局。本次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效益及抗风险能力,巩固并增强核心竞争优势,促进公司稳步发展,助推公司“非轮胎橡胶工业50强”的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本次投资行为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问题。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亚达聚氨酯、浙江三达签订的《增资协议》及《增资补充协议》。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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