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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ST长信 编号:临2012-007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2年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956号《关于核准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西安曲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由于公司2011年2月28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进行授权,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为保证董事会继续合法、有效地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于2012年3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上述授权事宜延长一年,起算日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具体授权内容与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内容一致。 2、公司及曲江文旅正在抓紧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入、置出资产2011年度报告进行审计,公司于2012年3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并于2012年3月8日予以披露。 3、公司将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ST长信 编号:临2012-008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4日以电话、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5人,骆志鸿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骆志松先生代为表决,曹红文女士因公出国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许兆龙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2011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二、《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强调事项段充分说明了公司的或有风险。 1、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但资产置换交割工作尚在筹备之中。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23,493.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441.26万元,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本次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关于对陕西长信大药房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陕西长信大药房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世杰,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诊断药品的零售;第一、第二类医疗器械等。 2003年,公司出资306万元组建陕西长信大药房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比例的51%。 2011年末,经审计陕西长信大药房有限公司总资产900.79万元,总负债718.67万元,净资产182.12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0.85万元,净利润-87.96万元,未分配利润-417.88万元。 由于陕西长信大药房有限公司于2011年元月起停业,至今未恢复营业,2011年度,母公司按预计可收回金额对陕西长信大药房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7万元,对母公司报表损益影响数217万元,该项计提不影响公司2011年度合并报表损益。 七、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1,880,012.1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3,058,584.24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4,938,596.39元。 鉴于公司本报告期亏损,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关于向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流动资金持续较为紧张,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与第一大股东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向其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借款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分期逐步提供,按照年利率6%计算利息。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授权有效期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2月28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对董事会关于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进行授权,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且目前公司正与相关方就本次重组的具体实施事宜进行磋商,为继续合法、有效地完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上述授权事宜延长一年,起算日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具体授权内容与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内容一致。 十、同意召开公司二O一一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ST长信 编号:临2012-009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4日以电话、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均合法有效,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充分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 3、公司1997年配股募集资金已全部按配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完成投资。 4、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本报告期,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应付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8,269.80万元,其中公司向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借款2,467.27万元(公司累计借入本金4,574万元,累计偿还本金2,106.73万元)、相应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153.40万元,及原债权人陕西盛久贸易有限公司将对公司的债权转让给陕西华汉3,834.56万元,和陕西华汉代付的安置费、装修费、顾问费、积欠税金和股利等款项1,814.57万元。未损害公司利益。 6、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所作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该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故监事会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资产重组实施进度,尽最大努力减小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7、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2,188万元,同意董事会对利润情况的说明。 二、《2011年度报告》及《2011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认为,《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1、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的决议 监事会对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所作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该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故监事会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资产重组实施进度,尽最大努力减小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ST长信 编号:临2012-010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O一一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2年3月28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西安绿地假日酒店(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召开公司二O一一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5、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2年3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3、监票人、见证律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3月26日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法人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号旺座国际城B座30层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电话:(029)88858950 传 真:(029)88360915 联 系 人:刘新丽、许焱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下列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备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回避”、“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还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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