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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2-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回报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回报B封闭运作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回报A和回报B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本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回报A、回报B的 份额配比为7:3,本基金管理人对回报B符合相关认购条件和要求的认购申请予以全部确认,即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为100 %,对回报A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予以部分确认,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为74.21%。对于回报A投资者未被确认的认购申请金额将按相关规定退回,请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回报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首次年收益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12年3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50%进行计算,故: 回报A的年收益率(单利)=3.5%+1.1%=4.6% (3)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3月1日和3月2日通过代销机构,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认购费率,共认购回报B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5,002,475.00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4)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和网站(www.ge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回报A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回报A的开放日以及开放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回报B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在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下,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回报B的上市交易公告书将在上市交易的3个工作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公告。 风险提示:1、本基金初始募集份额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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