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 2011-013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欧菲光”)2012年3月8日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资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创新资本在2011年8月10日至2012年3月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平台及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达到4.9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2011年8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欧菲光股份数量为21,199,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2012年3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欧菲光股份数量为11,617,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在此期间合计卖出9,582,606股,价格区间在18.02-24.19元之间。 截止2012年3月8日收市,创新资本仍持有欧菲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617,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 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9日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欧菲光 股票代码:002456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C1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2年03月0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C1区 法定代表人:靳海涛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65173 组织机构代码:72857226-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经营期限:自200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0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440300728572263 股权结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当升科技(300073)9.51%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主要是收回投资获取投资收益。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欧菲光股票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2011年8月10日至2012年3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欧菲光的股份9,582,606股,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占欧菲光的股份总数的4.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1年8月10日至2012年3月7日减持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股东,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欧菲光股票的情况,在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欧菲光股票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坡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2年3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靳海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 签字: 日期:2012年3月8日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