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东方宾馆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2-007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计划概述 单位:万元
上表中的企业均为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岭南国际)的关联企业,由于岭南集团是我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及我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七届六次会议于2012年3月9日召开,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计划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在表决过程中,参会的关联方董事冯劲、张竹筠、李峰、朱彤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董事李新春、李正希、卫建国、郑定全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由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小于3,000万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因此不需要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劲 住 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2号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C413-4室及D4、D5、D6层 注 册 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2号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C413-4室及D4、D5、D6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896.1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粤国税字 440102771196574 号 粤地税字440104771196574 号 经营范围: 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酒店管理,商业展览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岭南集团以酒店旅游和主副食品为核心主业,拥有包括华南首家“中国白金五星饭店”广州花园酒店和国际顶级品牌管理的中国大酒店两大五星级酒店在内的低中高档全系列品牌酒店、四大主副食集团以及以“广之旅”为代表的4 家旅行社等核心企业。 岭南集团是我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及我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直接与间接控制我公司51.55%的股份,上述关联交易计划中的企业均为岭南集团的下属企业,包括如下: 1、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8,563.99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收购、加工:饲料,收购:粮油,仓储(除危险品),场地出租,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有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加工:稻谷、大米及其制品、食用油,停车场经营,熏蒸杀虫服务。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广州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206.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涉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凭许可证经营),加工肉类制品及禽蛋制品,屠宰,仓储(含冷藏),食品机械、空调设备安装,医疗器械维修,旅业,场地出租,汽车修理及销售零配件、铁路专线、印刷、复印、电脑打字、饮食、物业管理、摄影、冲晒,自营和代理内销商品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经营对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禽畜饲养,停车场经营。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广州市8字连锁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22.8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仓储,代办运输服务,自有商业场地出租,批发、零售:酒,零售:烟、盐、书刊、定型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熟食品复热,制售粥粉面食,中式快餐,西式糕点、预包装、散装食品。该企业为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广州副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918.2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涉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许可证经营),种养殖业,室内装饰,仓储,车、船出租,自营和代理粮油食品、土产畜产、纺织品、服装、工业品(除金银)、轻工业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国家经营的16种商品和国家核定经营的14种商品除外)的进出口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生产、加工:食品。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5、广州市致美斋酱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预包装、散装食品,收购:农副产品、玻璃瓶、纸箱、纸类制品。该企业为广州副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广州市酒类配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代购,代销:酒,副食品及其他食品(零售烟),粮油,百货,日用杂货(除烟花爆竹),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除贵金属),石油制品(专营项目持特许证经营),收购:酒类(持许可证经营),自有场地出租。该企业为广州副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广州市友谊餐料冷冻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冷冻肉类、百货、日用杂品,商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该企业为广州副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895.6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出租客运,汽车租赁,省级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劳务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室内装饰。线路、管道、制冷空调设备安装。汽车大修、汽车维修及小修、汽车驾驶培训、停车场经营,汽车驾驶员报名服务,汽车技术咨询,代办汽车的安全技术检验。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绝对控股的子公司。 9、广州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9.8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旅游服务,受理同旅游有关的各项委托代办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国家专控商品除外),代购车、船、飞机票。该企业为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0、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会议组织、策划,商品展览服务,商品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场地租赁,停车场经营,衣物洗涤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旅馆业、正餐服务、电影放映、剧院,零售:卷烟及雪茄烟、酒。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1、广州广之旅国家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汽车出租。旅游劳务服务。会议展览策划。国际航线或者澳门、台湾地区航线或者特殊管理的国内航空运输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代订机票、火车票、船票,代订酒店。零售: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文娱用品。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12、广州花园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482.7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国际航线或香港、澳门、台湾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销售旅游工艺品(金银制品除外)。代购火车、汽车票。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3、广州鸣泉居度假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1,625.18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旅馆业(持许可证经营),酒店业务咨询和酒店管理服务,饮食、制售中餐、西餐、商务中心、游泳池、网球场、高尔夫练习场、文化娱乐、桑拿、按摩、艺术表演,写字楼出租,信息服务,展览及展览场地出租,理发、美容、室内装饰。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绝对控股的子公司。 14、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636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旅馆业、旅游业。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5、广州市广骏兴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5.88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批发和零售贸易(含石油制品经营)。该企业为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6、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旅馆、餐厅、酒吧、咖啡厅、陈列展览厅、国际会议厅、理发室、美容室、医务室、桑拿浴、按摩、康乐室、游泳池、出租写字楼、公寓及其服务、生活娱乐设施、代客洗衣、代客复印、代购车、船、机票、外汇兑换、电邮、影印、出租汽车、商场、卡拉ok、汽车保管、烟酒销售、自有商铺出租。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7、广州岭南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管理服务、酒店管理技巧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服务。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8、广州岭南佳园连锁酒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经营和管理、批发和零售贸易。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9、广州市旅业公司,注册资本4,944.7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住宿、饮食、场地出租、旅业管理、物业管理、批发和零售贸易、复印、过塑、传真。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0、中国大酒店,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旅馆、酒吧、咖啡室、洗衣、保龄球、游泳池、桑拿浴室、美容院、国内外烟酒、饮料、音乐厅、营业性舞会、电子游戏机、桌、网、弹子球室、书报摊、花店、其他旅馆内部服务项目。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1、广州岭南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展览馆和会议中心的管理服务,展览策划,展台设计、安装,企业形象策划,为公司开业典礼、重大活动提供的礼仪服务,大型庆典活动的策划、组织。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2、广州广之旅空运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航线或者澳门、台湾地区航线或者特殊管理的国内航空运输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代购火车票、船票、机票,订酒店、订车,翻译。该企业为广州广之旅国家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3、广州市黄浦外轮供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3.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船用物资、船用机械配件、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零售香烟、雪茄烟,保税仓,清洁仓库、油仓、水仓,洗衣,接待海员就医、出入境等相应服务,汽车、货仓、冷库、场地出租,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批发零售贸易。该企业为广州副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4、广州市友谊食品连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1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贸易酒,零售卷烟、雪茄烟,自有物业出租,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该企业为广州副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交易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七届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股票简称:东方宾馆 股票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2-005号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六次会议于2012年3月9日上午10:30在广州市东方宾馆2号楼3楼230A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董事林伟民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已委托其他董事进行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劲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参加会议的董事研究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经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董事会报告; 2、经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经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经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我公司201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476,288.19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8,472,587.57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2,540,034.42元。鉴于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11年度不作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经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201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单位,期限为一年,年度报酬为20.6万元。 6、经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7、经审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的的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 在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表决过程中,参会的4位董事冯劲、张竹筠、李峰、朱彤因属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董事李新春、李正希、卫建国、郑定全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8、经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的《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9、经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报废部分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规定,同意对部分无法继续使用并已没有变现价值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包括部分电梯设备、空调设备、多媒体设备及灯光系统,净值共计286.34万元。 10、经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计提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李向明、化州市绿色生命有限公司及广州养源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与我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用我公司1号楼11楼,租期15年。但李向明、化州市绿色生命有限公司、广州养源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租赁起就无故拖欠应付我公司的租金及各项费用。经协商无效,2009年5月及2010年8月,我公司先后两次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李向明、化州市绿色生命有限公司及广州养源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因上述租赁合同,我公司账上共计入应收账款7,301,355.80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李向明追讨并通过法院执行收回欠款5,454,783.17元,并于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837,074.01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账上尚有关于上述事项的应收账款共计1,009,498.62元。鉴于李向明、化州市绿色生命有限公司及广州养源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毫无偿还意愿,而且暂未发现其存在合适的执行资产,为了反映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意将上述应收账款1,009,498.62元于2011年度全额计提坏帐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计提坏帐准备证据比较充分适当,预计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坏帐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应收帐款情况。 11、经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防控内幕交易整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州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工作情况进行联合专项检查的通知》(广东证监〔2011〕170号)的要求,广东证监局就内幕交易防控工作对我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我公司对《告知书》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全面的整改,形成了《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的整改报告》,并按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2、经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建立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详细内容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关于转发<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广东证监〔2011〕185号)的要求,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以上1、2、3、4、5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股票简称:东方宾馆 股票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1-006号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会议安排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9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广州市东方宾馆会展中心2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4月5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议题 1、公司2011年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11年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1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通报事项:通报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2年4月6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 时-18:00 时),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在4 月6日18:00 时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0号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电话:020--86662791 传真:020--86662791 联系人:郑定全、吴旻 邮编:510016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2年4月9日召开的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东方宾馆 股票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1-008号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四次会议于2012年3月9日上午11:00在东方宾馆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深晖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出席会议监事研究审议及签署,通过如下决议: 1、经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2011年年度监事会报告; 2、经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能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内容; 3、经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201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经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经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经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报废部分资产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报废符合财政部《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部分无法继续使用并已没有变现价值的资产共计286.34万元进行报废处置。 7、经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计提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坏账计提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部分应收帐款全额计提坏帐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应收帐款情况。 以上1、2、3、4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股票简称:东方宾馆 股票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2-004号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3月9日(星期五)上午9: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东方宾馆2号楼3楼230A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4、召集人: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冯劲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140,972,1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28%。 2、出席会议的人员: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0,972,1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关伟、韩必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