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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2012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9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143,5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陈美丽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42,143,58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广丰县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42,143,58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42,143,58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42,143,58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42,143,58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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