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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2012-010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12年3月15日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王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体斌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体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进先生、符念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经组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体斌 委员:李进、朱金松、黄大文、肖征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牟文 委员:徐天春、黄大文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天春 委员:牟文、符念平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肖征 委员:徐天春、牟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的需要,考虑公司管理层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续聘朱金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同意续聘黄大文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庞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续聘王国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吴景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续聘王华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证券业务和信息披露工作需要,同意续聘巢亦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1.2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交通银行景德镇分行协商达成一致意向,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江西长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500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为抵押,向交通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1.2亿元融资额度,期限为一年,融资产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等,具体金额、期限、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授权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庞海涛先生在上述额度内按规定办理本次融资业务事宜、决定具体贷款使用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刘体斌,男,汉族,1963年1月生,湖北省仙桃人,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博士,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1993年任国营长虹机器厂财务会计处科员、副处长;1993-1996年任国营长虹机器厂财务会计处处长、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处处长;1996-2000年任国营长虹机器厂总会计师,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00-2001年任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常委,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1-2004年任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常委,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04-2005年任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9月起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常委,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常委。现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常委,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常委,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体斌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2年3月15日,刘体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董事长简历 李进:男,汉族,1967 年4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工程热物理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空调事业部技术科系统设计师,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空调事业部空调技术研究所所长,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空调事业部副部长兼总工程师,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空调公司总经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2年3月15日,李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符念平,男,汉族,1956年7月生,江西省浮梁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73年10月参加工作,1984-1988年任景德镇市电机厂设计科副科长;1988-1996年先后任华意压缩机厂工程办副主任、副总工程师、厂长、三六无线电厂厂长;1996-1999任华意电器总公司副总经理;1999-2005年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2007年任华意电器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1年-2009年任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江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江西省政协九届、十届委员,景德镇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现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符念平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2年3月15日,符念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总经理 朱金松,男,汉族,1948年9月生,浙江省绍兴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85-1995年先后任嘉兴钢铁厂副厂长、厂长;1995-1998年任嘉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1998-2003年,先后任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3年至今任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十二届党代会代表,嘉兴市人大代表、市人大财经委委员。现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金松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2年3月15日,朱金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常务副总经理 黄大文,男,汉族,1967年4月生,四川省内江人,2010年12月毕业于英国格拉斯哥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1989年7月从国防科技大学毕业后进入长虹工作,于1993年4月-1999年3月任四川长虹印制板厂副厂长;1999年3月-2001年4月任四川长虹器件公司营销部经理;2001年4月-2003年4月任四川长虹器件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部经理;2003年4月-2005年9月任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0月-2008年2月任四川长虹物资部部长。先后兼任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四川长虹民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8年2月至今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黄大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2年3月15日,黄大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庞海涛,男,汉族,1975年5月生,海南琼海人,中共党员,会计师,四川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8-2000年先后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关联交易主管、资本运作主管;2000-2003年任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2003-2006年先后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主管、综合管理处处长、总账管理处处长;2006年至2012年3月任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庞海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2年3月15日,庞海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总经理 王国庆,男,1960年12月生,汉族,江西乐平人,大专文化,工程师,1995年8月入党。1978年9月至1979年6月江西省景德镇市黄泥头下乡;1979年6月至1981年9月江西省无线电技工学校学习;1981年9月至1982年9月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三六无线电厂工作;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于江西省广播电视大学脱产学习; 1985年7月至1991年5月江西省景德镇市三六无线电厂工作; 1991年5月至2004年12月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任机加工车间副主任、主任;2004年12月至2008年5月任浙江省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年5月至2009年2月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2月至今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国庆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2年3月15日,王国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总工程师 吴景华,男,汉族,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在九江6214厂、景德镇市黄金公司工作,自1990年进入本公司后,历任车间主任、生产制造部经理、研发部副经理、经理、副总工程师、监事、董事。2004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 吴景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2年3月15日,吴景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会秘书 王华清,男,汉族,湖南慈利人,中共党员,1977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EMBA在读,助理经济师,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毕业,2001年7月进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融资并购处项目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业务主管,2008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融资并购处处长。2010年11月至今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华清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2年3月15日,王华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巢亦文,女,1975年 11 月出生,汉族,江西万载人,大学本科,统计师。1997 年以来一直在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事务工作,自 2004 年起先后担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2004 年 5 月至今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公告编号:2012-011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3月15日,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费敏英女士、范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查春霞女士共同组成了第六届监事会。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3月15日下午13:3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选举费敏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费敏英,女,汉族,1958年11月生,安徽省宿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经济法专业,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律在职研究生。1975年12月参加工作,曾于1990年6月任长虹公司第15车间专职党支部书记;1996年8月-1998年1月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纪办纪委副书记;1998年1月-1998年2月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服务处副处长;1998年2月-2000年6月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处处长;2000年6月-2001年2月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主任;2001年2月-2005年9月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现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8年2月至今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公告编号:2012-009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3月15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刘体斌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24,793,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5% 。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通过累积投票表决,选举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符念平先生、朱金松先生、黄大文先生、王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2、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天春女士、肖征先生、牟文女士的任职资格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经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通过累积投票表决,选举徐天春女士、肖征先生、牟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通过累积投票表决,选举费敏英女士、范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的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查春霞女士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表决情况如下: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考虑独立董事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同意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100,000元人民币(税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表决情况:同意124,793,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1、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修改为“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不超过2人。” 2、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修改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不超过2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可以行使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25%以内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决策权;除本章程规定必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外,可以行使占公司净资产10%以内的对外担保、委托理财事项的决策权,按照现有的制度和流程,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有权确定数额在3000 万元以内且不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 其他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改为:“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可以行使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25%以内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决策权;除本章程规定必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外,可以行使占公司净资产10%以内的对外担保、委托理财事项的决策权,按照现有的制度和流程,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有权确定数额在3000 万元以内或不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 其他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24,793,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1、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信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本规则中关于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特别规定由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 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不超2名。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信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本规则中关于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特别规定由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 2、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可以行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25%以内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决策权;除本章程规定必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外,可以行使占公司净资产10%以内的对外担保、委托理财事项的决策权,按照现有的制度和流程,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有权确定数额在3000万元以内且不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 修改为:“董事会可以行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25%以内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决策权;除本章程规定必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外,可以行使占公司净资产10%以内的对外担保、委托理财事项的决策权,按照现有的制度和流程,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有权确定数额在3000万元以内或不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24,793,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日华、常晖 3、结论性意见: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3月15日召开,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在参加会议且审阅了相关资料后,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针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聘任的总经理朱金松先生、常务副总经理黄大文先生、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庞海涛先生、副总经理王国庆先生、总工程师吴景华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华清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本独立董事完全同意本次会议聘任结果。 独立董事签字: 徐天春 肖 征 牟 文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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