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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2-011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3月1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二路万商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3月4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乔鲁予先生召集。因董事长乔鲁予未能亲自参加会议,经与会董事一致选举,由董事张明义主持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长乔鲁予委托董事张明义、独立董事李新中委托独立董事龙隆参加会议),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龙隆先生、李新中先生、王忠年先生、职慧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12年3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报告》及《2011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2年3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12年3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全文于2012年3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11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54,949,583.9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494,958.39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229,454,625.5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98,470,218.79元,2011年支付股利人民币288,900,000.00元,因此,本年度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239,024,844.32元。 因公司2011年中期实施了利润分配(即以2011年6月30日总股本64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元(含税), 共计人民币224,700,000元),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议,公司2011年末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刊登于 2012年3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2012年3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截至到2011年12月31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于2012年3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2011 年度公司支付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45万元。 九、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全文于2012年3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原文: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怀德南路怀德工业区1栋,邮政编码:518103。 修订后: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邮政编码:518057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于2012年3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议案》; 因公司注册地址拟变更至劲嘉科技大厦,公司拟将原注册地另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为李德华。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包装材料、承接包装草料的设计、制版、印刷业务。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 十二、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12年4月13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二路万商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12年3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2-012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类型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时间、登记日、地点、方式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2012年4月13日上午9:30 3、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0日 4、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二路万商大厦七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三、会议拟审议的议案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度报告》及《2011年度报告摘要》; 4、《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1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201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7、《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8、《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人 1、凡于2012年4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该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五、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其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2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二路万商大厦 6楼 六、会务联系事项 联系地点: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 26609999-1061 传 真:0755-26498899 联 系 人:蒋辉、胡松梅 E-mail:jjcp@jinjia.com 七、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的费用自理。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4月1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二路万商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2-013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3月15日下午17时在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二路万商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3月4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青山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1年年度报告》。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2年3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12年3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11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54,949,583.9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494,958.39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229,454,625.5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98,470,218.79元,2011年支付股利人民币288,900,000.00元,因此,本年度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239,024,844.32元。 因公司2011年中期实施了利润分配(即以2011年6月30日总股本64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元(含税), 共计人民币224,700,000元),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议,公司2011年末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全文于2012年3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201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2012年3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2-014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02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于2007年11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发行价为人民币17.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20,0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28.0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5,186.95万元,已于2007年11月2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7日以深鹏所验字[2007]166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上募集资金2007年度使用21,119.68万元,2008年度使用41,907.69万元,2009年度使用16,728.90万元,2010年度使用1,563.34万元,本年度使用4774.27万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86,093.8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应为29,093.07万元。公司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实际余额为16,058.41万元,比应有余额少13,034.66万元,产生差异的原因为: 1.将收购中丰田60%股权项目的结余资金2,591.6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累计产生利息收入3,694.96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发生手续费支出0.69万元。 3.公司从募集资金中使用11,000万元补充了流动资金。 4.将“贵阳新型印刷包装材料建设项目(一期)”节余募集资金3,137.26万元转为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司原《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于2008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0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公司对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再次进行了修订,经200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08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认真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商业银行每月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以传真方式送达保荐代表人;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深圳发展银行华侨城支行、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交通银行深圳松岗支行三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811505532608092001,深圳发展银行华侨城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1002904351023(项目已完成,专户已转为普通户),交通银行深圳松岗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443066072018010023809(项目已完成,已销户)。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1包含6个月定期存款11,183.99万元,2011年12月 30日起存;3个月定期存款730.46万元,2011年10月 21日起存;3个月定期存款1,052.96万元,2011年12月 30日起存。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2007年12月14日,公司及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发展银行华侨城支行、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交通银行深圳松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正在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系募集资金净额超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9,327.95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部分,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本利率计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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