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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 2012-002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3月5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3月16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邹仲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四川泸天化弘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次交易为关联方交易,2名关联董事邹仲平、王一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宁忠培、张忠、黄友全票表决通过。
本公司与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化工控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683万元人民币,收购本公司持有的四川泸天化弘旭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占弘旭公司总股本的34.64%。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转让四川泸天化弘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该公告随后披露。
二、《关于收购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次交易为关联方交易,2名关联董事邹仲平、王一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宁忠培、张忠、黄友全票表决通过。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天华股份有限有限公司与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拟收购泸天化集团持有的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9,266万股股权,占天华富邦总股本的18.17%,收购金额约为19,55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购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该公告随后披露。
第一、二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股东大会召开的事宜另行公告。
三、《关于聘任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为我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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