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2-05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公告 2012-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 、福建星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编号为闽科高[2012]1号《关于认定福建省2011年第一批和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本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成为福建省2011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35000021;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35000036;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35000101;福建星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35000003;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35000006;发证日期为2011年10月9日,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将在有效期内(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所得税税率。2011年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影响公司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16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