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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2-012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2012-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贯重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自上市以来每年实施现金分红,保持了较高的利润分配比例。为了保持公司股利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合规性,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有关公司分红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为: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现金或股票方式。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积极地实施现金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1、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元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达到了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4.97%。 2、最近三年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利润扣除分红后的未分配利润,主要是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项目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 公司200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1.93万元,扣除当年现金分红1,871.36万元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为920.57万元。2008年度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48.24万元,扣除当年现金分红1,497.09万元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为6,251.15万元。2009年度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新能源光伏产业的硅片和电池片项目,并适当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201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55.46 万元,扣除当年现金分红1,914.95万元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1,940.51万元。2010年度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新能源光伏产业的电池片、电池组件及电站建设项目,并适当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未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计划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继续贯彻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分红政策,提高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并遵照监管精神,不断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将遵照战略发展规划,合理制定年度经营计划,确保稳健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股利分配提供持续来源。 2、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年度预算中,编制利润分配计划,同时,纳入年度资金预算,使投资者了解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对公司未来分红有明确预期。 3、公司将密切关注监管部门的最新相关政策动态,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合规性。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3 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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