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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2-1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3月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15日在深圳市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李冰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总经理2011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的决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公司2011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拟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拟以公司的总股本149,4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11年度拟不送股。公司2011年度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公司的总股本149,4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专项预算的决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决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决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的决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的决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决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湘潭四航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决议;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投资建设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的议案;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请登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查阅相关会议决议全文。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第二、三、七、九、十二项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2-18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惠州港 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盐田港股份”)控股子公司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惠控公司”,本公司持有70%股权)将以惠州深能港务有限公司为主体(简称:“惠深港务公司”,惠控公司持有70%股权),投资、建设、经营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项目,该项目包括建设2个7万吨级散货泊位,总投资估算人民币249,320万元(不包括约2.6公里铁路连接段投资),同时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在2012年-2014年间,项目相关股东方将按股权比例(本公司按70%股权比例增资),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注资。 2、本公司董事长李冰、董事叶忠孝于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分别在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惠控公司30%股权)的控股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董事。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李冰、叶忠孝2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本项目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须回避表决。 5、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交易概述及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控公司将以惠深港务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经营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项目,该项目包括建设2个7万吨级散货泊位,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11)1526]号文的批复,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249,320万元(不包括约2.6公里铁路连接段投资)。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项目相关股东方将于2012年-2014年间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注资。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须回避表决。 本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投资建设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的议案》,并同意如下事项: 1、同意控股子公司惠控公司以惠深港务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经营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项目,该项目包括建设2个7万吨级散货泊位,总投资估算人民币249,320万元(不包括约2.6公里铁路连接段投资)。 2、同意本项目的2012年-2014年股东出资计划并适时注资。 (1)2012年、2013年本公司均无需出资,2014年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认缴增资款,本公司需向惠控公司注资人民币19,425.07万元。 (2)2012年、2013年、2014年惠控公司分别需向惠深港务公司注资8,959.3万元、18,293.1万元、30,331万元。 本公司2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惠控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经营期30年,注册资本3.33亿元,本公司持有70%股权,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惠控公司主要从事能源(含电力、煤炭、油品、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投资管理;基础设施(含铁路、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物业)、物流业、房地产及其它实业的投资和管理等。 2010年12月,惠控公司在惠州市与惠州港能源码头投资有限公司按照70%和30%的股权比例注册成立了惠州深能港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惠深港务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建设和管理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码头配套设施以及码头作业所需的所有辅助业务等。 目前,惠控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惠深港务公司尚未进入实质性经营阶段,主要业务为筹备、建设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码头一期工程项目。 惠控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码头选址在惠州港荃湾港区东部纯洲岛,由惠深港务公司主导建设并经营。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码头规划建设3个7万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15万吨级),该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使用岸线约900米,陆域总长约1050米,规划陆域面积约92万平方米,其中岛屿面积约30.2万平方米,其它区域需填海形成。 本项目为一期工程,规划建设2个7万吨级散货泊位,其中一个为专业化煤炭卸船泊位,另一个泊位简易投产,未来将根据运量需求情况,逐步建设为专业化煤炭卸船泊位。2个泊位使用岸线550m,码头结构按15万吨级散货船型预留。远期建设的二期工程1个7万吨级泊位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另行申报和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249,320万元(不包括约2.6公里铁路连接段投资),其中自有资金87,262万元,需贷款资金162,058万元。其中,自有资金87,262万元,由惠深港务公司股东采取注资方式募集;须贷款的资金162,058万元将以惠深港务公司为主体向银行贷款。 项目自有资金将由各股东按照股比于2012-2014年间根据建设需要分期注资,注资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惠控公司70%股权。其中,本公司及惠控公司注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方: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自民 注册资本:264,299.44万元 经营范围: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投资和经营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益的高科技产业;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关的原材料的开发和运输、港口、码头和仓储工业等;经营和进出口本公司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配套的地产、房产业和租赁等产业;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以及与能源工程相关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环保技术开发、转让和服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上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能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其他业务。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2011年度营业收入1,447,1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205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3,205,8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61,750万元。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江平华先生、贺云先生、张长海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向公司询问了该交易的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该项目投资建设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增加煤炭等散货业务,实现码头业务多元化并控股经营,对公司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2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惠州深能港务有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经营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项目以及本项目2012年-2014年股东出资计划并适时注资。该项目投资建设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增加煤炭等散货业务,实现码头业务多元化并控股经营,对公司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投资本项目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本公司主营业务将增加煤炭等散货业务,实现码头业务多元化并控股经营,同时将较大地提升本公司主营收入,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 深圳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2-19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2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15日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或委托出席监事3名。监事黄树喜先生因事委托监事会主席张永进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主席张永进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的决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专项预算的决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决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2011年公司按照国家五部委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进行风险防范。通过对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业务特点不断修订和完善了内部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良好,内部工作流程的执行进一步得到了提高,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有效的防范了企业的管理、经营和财务风险。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符合公司现状,报告客观、准确。监事会对该报告没有异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决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及所涉及事项客观公正。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投资建设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的议案》。 (一)同意控股子公司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惠州深能港务有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经营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项目,该项目包括建设2个7万吨级散货泊位,总投资估算人民币249,320万元(不包括约2.6公里铁路连接段投资)。 (二)同意本项目的2012年-2014年股东出资计划并适时注资。1、2012年、2013年本公司均无需出资,2014年本公司需向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资人民币19,425.07万元。2、2012年、2013年、2014年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需向惠州深能港务有限公司注资8,959.3万元、18,293.1万元、30,331万元。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审阅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本项议案时,公司2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项目投资建设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增加煤炭等散货业务,实现码头业务多元化并控股经营,对公司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2-20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9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4月8日-2012年4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4月9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4月8日15:00至2012年4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3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八)公司将于 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就本次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 (五)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六)审议公司批准投资建设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事项。 公司于2012年3月17日分别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了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1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2年4月5日—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亦可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913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2年4月9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88;投票简称:盐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100.00元代表总议案。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注: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委托价格100元)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如某股东对公司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股东对议案5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或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4月8日15:00至 2012年4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静涛。 电话:(0755)25290923,传真:25290932。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913室(邮编:518081)。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作出以下表决指示: 1)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议案的表决指示: 2)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3)如果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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