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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不假 大伙一起来造假

2012-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旧菜刀

  3·15,又见3·15。央视爆出麦当劳和家乐福的欺骗消费者行为,老实说,俺很淡定。晚饭刚吃了一个麦当劳的巨无霸,肠胃并木有任何不适之感。其实也难怪,对俺这样一个习惯了早晨喝一杯添加了不少牛奶的三聚氰胺、吃几个废纸箱馅的大馅包子、中午来盘地沟油炒饭、晚上就着用过期瘦肉精烹制的火腿肠喝瓶高甲醛啤酒的生化战士来说,吃几块曾经在地上沾点灰的牛肉饼,这不是太小CASE了吗?!俺骄傲,俺堪比强哥的钢铁肠胃、钢铁神经,对一切和食品安全相关的问题,可以直接无视。下了夜班,一路哼着小曲,俺往家里幸福地溜达着。

  是啊,当一个中国人真是幸福。脑神经被强烈的幸福感充盈着,一时无法入睡,只好打会儿游戏。游戏里面,俺操纵的主角捡到个宝贝,对一切魔法攻击免疫,很强。可很不幸,遇到一帮猛人,直接物理攻击把俺给废了。嗯,总有种伤害你无法逃避。电光火石间,俺顿悟,总有种伤害你无法逃避。俺是很强,吃嘛嘛香,食品安全不在话下。可俺永远也无法强大到可以无视所有的造假行为。从超市到股市、从食品到药品、从学历证书到招股书,俺似乎生活在奥兰多。人人都是受益者,人人都是受害者,当真是万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真假。

  大家都很明白,造假伤害的不是任何一个其他人,而是俺、是你、是在咱们这块土地上生活的每个人。道理很简单,中国就这么大个循环系统,你整点注水猪肉卖给俺吃,俺灌点不明成分的香肠卖给张三……用不了多久,大伙都得轮着,没跑。谁比谁傻啊,道理谁都知道。可做起事情来就失控了,个顶个赛着黑,赫赫,敢情咱这哪儿是炎黄子孙啊,都是非洲大陆过来的。是法制不严吗?俺瞅着不像,咨询过律师,咱们该有的处罚条例、法律条文比起任何地方都不少。是管理力度不够?俺觉得也不能够。管理部门不算少,中国政府网上列明,国务院有27个组成部门、16个直属机构、17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特设机构。可以说,平常你在街上想摆个小摊卖点煎饼果子都会有人来赶走你,怎么明目张胆造假、诈骗,就能够在阳光下生存呢?

  形成这种变态的原因很多,与我们每个人其实都脱不了干系。但想减少或者说减轻这些造假行为对我们大家的伤害,俺觉得确实应该是管理者要承担起的责任。每次在一个恶性造假事件之后,人们都会大声疾呼,要加强对违规违法者的惩处,提升违法成本。可现实呢?却是很多时候造假的违法成本实在不高。像在证券行业,一直在强调打击内幕交易、加强信披管理,确实,以最近的10年相比之前的10年,进步很多,以最近的1年相比之前的1年,在打击证券违法方面,管理者也做了很多事情。但从违法者的角度考虑,貌似违法成本的提升并不可观。和一些经常从事证券维权的律师交流过,对证券违法,包括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等,首先是立案非常困难,虽然最高法院对此的“司法解释”很详细,也有证监会、财政部的处罚前置文件,但在实际案例中,很多地方法院受理并不积极。其次是赔偿额度确定困难。另外,就是投资者维权意识淡漠,很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出于嫌麻烦等因素,并不愿对薄公堂。凡此种种,使得违法者很少因为自己的证券违法行为付出巨额民事赔偿,从而达不到提升违法成本的效果。

  之前读过宋一欣律师写的关于加拿大道明银行赔偿案的案例分析,觉得有点意思。道明银行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了一笔外币转账手续费,加拿大安大略高等法院裁决,道明银行以5500万加元赔偿额达成和解。宋律师在文中认为,这其中最值得我们借鉴的是,应当在我国引入集团诉讼允许一个或以上的人,为自己和其他被认为具有类似损害的人起诉或应诉。也就是说,一个人打官司,可能一群人受益,赫赫。像在这个官司中,只是一个同志提起了起诉,最终是每位该行信用卡客户都得到了赔偿。宋律师对此的分析很多,插播个小广告,有兴趣的伙计可以自己去搜索《一笔意外收费引发的纠纷》,原出处在2009年10月17日的“证券时报·股民呼叫中心版”。俺对此的理解是,这样的诉讼方式,可以有效解决很多利益受损投资者嫌麻烦不愿涉诉的问题。通过这样的方式,加大对违法个人、机构的惩处力度,提升其违法成本。当然这样无法杜绝违法造假行为的出现,但俺想,起码会对造假者的心理造成影响,进而逐步起到减少造假行为的作用。

  深圳最近在试行的机动车礼让行人条例就很有借鉴意义。印象中,以前在没有交通灯的斑马线上,很少有机动车愿意等待行人通过,但因为新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大,并且伴有相应的处罚,现在已是频繁可见机动车耐心在斑马线前等行人通过的温馨场面了。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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