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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2-01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3-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2、召开时间:2012年3月20日9:00。 3、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新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两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7,163,9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7,163,9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股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7,163,9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股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7,163,9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股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公司总股本301,65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0,165,480.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7,163,9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股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7,163,9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股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7,163,9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股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7,163,9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股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7,163,9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股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于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7,163,9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股0股。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11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2年2月29日刊登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刘波、王培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或委托代理人均具有参加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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