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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2-1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3-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于2012年3月22日下午14:30开始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苑路3号4楼会议室 5、主持人:黄培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8人,代表股份275,664,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95,928,000股的69.62%。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0人,代表股份269,926,57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395,928,000股的68.18%;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5,738,1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493%。 3、公司9名董事、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亲自出席了会议,本公司4名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同意275,449,349股;反对184,800股;弃权30,601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银行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69,926,642股;反对35,300股;弃权5,702,808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2%。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同意269,957,243股;反对35,300股;弃权5,672,207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3%。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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