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2-08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 月21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潘灿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潘灿军先生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潘灿军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潘灿军先生辞职后,将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潘灿军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2-09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2年3月22日,公司收到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43000043,发证日期为2011年11月4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11年至2013年),所得税享受减少10%的税率优惠,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1年度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不影响公司此前发布的2011年度业绩快报反映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将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
